《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太康县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1-09-01 18:04:1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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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太康县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知》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说明

制定了相关工程流程,规范了相关程序,有利于统一标准,具体如下:

(1)县自然资源部门以县政府名义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两违”建筑进行认定。

(3)司法程序先期介入,保障履行强制执行手续标准规范。

(4)确定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如确需修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被征收户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确保被征收土地、地上附属物和房屋丈量数据的准确性,并做好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的公示和送达。

(7)属地人民政府认定被征收宅基地的合法性。

(8)房屋补偿核算组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核算出补偿金额和安置面积。

(9)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社区)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0)认定核实签订协议确保无误,属地人民政府负责拆除清理。

(11)做好被征收户的拆迁档案。


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太康县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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