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医院高贤分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时间: 2017-03-23 12:01:4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太康县人民医院高贤分院项目有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太康县人民医院高贤分院项目

建设单位:太康县卫生局

建设地址:太康县高贤乡S326省道西侧

建设项目概况:太康县人民医院高贤分院项目拟投资7598.07万元,项目占地30050m2 (45)设置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麻醉科、手术室、检验科。本项目拟设置300张床位,劳动定员141,其中医护人员135人,其他人员6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201702月至201712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噪声以及施工固体废弃物;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噪声影响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施工期影响分析

1、施工期大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土石方的开挖等产生的施工扬尘,经采取场地围挡、洒水抑尘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项目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粪便经堆肥后还田利用。

3施工噪声

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期机械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切割机、卷扬机等施工设备,重型汽车及拖拉机等运输车辆,施工期噪声源强为75~105 dB(A)。本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等有效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工程施工期固废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开挖弃土以及员工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存定期外运,不得随意丢弃;弃土采用就近还田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项目区内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块经化粪池处理后,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50m3/d)处理后,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要求后部分回用于绿化,剩余部分排入涡河。

2、大气环境影响

天燃气锅炉废气经不低于23米高排气筒排放后,满足新建燃气锅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烟尘20mg/m3NOx 200mg/m3二氧化硫50mg/m3的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厂界可以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NH3H2S)标准限制的要求项目周围敏感点预测浓度值均能够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NH3H2S)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污水站曝气机等设备噪声源,噪声声级范围75-90dBA)。采用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为: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并设置减震基础;尽量采用优质的潜水泵、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边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本项目医疗废物收集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在污泥消毒池内采用生石灰消毒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定期抽吸外运,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危废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可得到合理处置。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不向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康县卫生局

  人:徐振德   联系方式:15238858999    邮     编: 461445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0372-2150217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①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②对区域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③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④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⑤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⑥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后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太康县卫生局

                             评价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