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太康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政〔2020〕14号 发布日期 2020-5-12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
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并于每月底向县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向县政府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按月通报进展情况,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1.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高度警惕,有针对性地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持续巩固防控战果。
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卫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2.用足、用活、用好中央、省市出台的应对疫情影响各项惠企政策措施,解决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责任单位:县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3.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释放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
4.实施危房改造、问题整改、信访事项、贫困人口“四个清零”百日总攻行动,开展“驻村包户帮扶”活动,对剩余的5550名贫困群众实行脱贫销号管理,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
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
5.实施县直联乡镇、支部联支部、干部联农户、企业联扶贫车间、行业部门联扶贫项目“五联”工作机制,推进龙头企业带贫、合作社带贫、金融扶贫、构树扶贫、光伏扶贫等模式,做到乡乡有主导产业、村村有特色产业、户户有固定收入,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15.3万已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
6.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要求,持续开展道路控尘消尘、秸秆常年露天禁烧、机动车减排等“十大专项行动”,努力完成PM10、PM2.5、优良天数等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污染攻坚办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7.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河道垃圾、违建清除及“三清一净”行动,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市生态保护局太康分局
8.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强污染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土壤质量良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9.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工作中心)、公安局
10.继续开展问题楼盘化解专项行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信访局
11.防范安全生产、信访等领域的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信访局
三、强化工业主导地位
12.注重产业协同,完善产业链条,持续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10亿件服装、10万蒸吨锅炉、300万吨生态造纸”生产能力,打造1000亿级产业集群,实现50亿元财政收入、50万城镇常住人口、5万产业技术工人,创建5个国家级品牌基地、5个开放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工信局
13.抓好“三大改造”,培育5个智能制造示范企业、10个智能制造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4.开展“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申创工作,树好一批质量标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5.锅炉制造业推出2个以上行业标志性中高端装备产品,10个省级以上重大技术装备产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6.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推进企业以多种方式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润泰服装设计研发中心等一批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信局
17.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
18.建立银企供需见面会、企业运行分析。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信局、人行
19.政策落实督办人、承办人、经办人和营商环境“双月评议”三大制度,有效清除影响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和“拦路虎”,营造方便快捷、办事高效的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20.总投资267亿元,建设欧企德服饰、莱赛尔纤维等重点项目27个,年度计划投资112亿元,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1.开展争项目、争资金“双争”行动,积极主动与国家部委和省市厅局对接,争取更多政策性项目和扶持性资金落地太康。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县政府有关部门
22.组建10个重点产业招商专班,充分发挥招商联络站作用,全年招商引资力争突破500亿元,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23.全力做好“三保”工作,主动适应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调整,压缩政府一般性支出,开源节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4.加快推进城市开发公司、综合投资公司改制,提升融资能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5.规范加油站建设管理。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26.规范商砼站建设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27.通过产业基金、政府债券、股份合作等融资手段,切实解决资金资本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8.筹备设立村镇银行,全面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工作中心)、人行、市银保监局太康工作组
29.设立3000万元的还贷应急周转资金,为企业转贷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推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30.加快完善城市总体设计和片区规划。全面完成综合管廊、污水处理、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1.高标准完成北环绿化提升工程、9个公园游园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
32.实施沟河堤岸绿化工程,改善生态环境,争创“国家级园林县城”。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城管局
33.统筹推进老涡河、新涡河、黑河等生态治理工程,加快兰河生态小镇建设进度,实施引江济淮、引黄调蓄、引贾鲁河水入太工程,加强13条骨干河流治理。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4.加快推进群益馆建设,完成3个示范社区创建和城区小街小巷改造任务,打造文化片区、文化街巷,让文化融入城市血脉。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文广旅局,城关镇政府
35.按照产城融合理念,推进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中心城区业态互融互补,加快欧企德产业联合体、万城智慧港等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四通锅炉创新中心、博信锅炉检测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发改委、工信局
36.深入开展“五城联创”。
责任单位:县“五城联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
37.改造老旧小区住房3800套。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
38.规划建设停车场3个。标识街面机动车停车位3000个,非机动车位1万个。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
39.增加老城区公共绿地和服务设施,让“城市双修”真正落地。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市生态保护局太康分局
40.改造10个“两小市场”,解决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问题。按照“一街一业一品”标准,对城区街道逐条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市场服务中心,城关镇政府
41.规划311国道、106国道绕城和谢安路西延工程,年内完成北环西延工程,实施支农路东延和东环路闭合工程。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42.完成“通村入组工程”建设任务,争创全省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示范县。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3.启动盐洛高速太康西出入口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4.高标准绿化乡镇、乡村、村村之间道路,打造乡村“林荫大道”。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5.巩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小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持续开展“六村共建”双月观摩评比活动,实行流动“红黑旗”机制。
责任单位:县“六村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46.深入推进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农村耕地、乡村建设用地改革,年内复垦券和补充耕地指标整理实现新突破,争取纳入全国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7.坚持将土地收储、出让、经营与棚改、路网工程等紧密结合,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重点抓好兰河沿岸、湿地公园等项目周边土地收储,确保年内收储1000亩以上。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48.推进农业“七大体系”建设,创建国家级黑皮鸡枞种植现代产业园,提升省级辣椒加工现代产业园,建设杨庙“粮改饲”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
49.依托马厂苗木、五里口菊花、龙曲辣椒、张集蔬菜、朱口粉条、老冢花生等特色农业,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品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有关乡镇
50.完成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1.争创国家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责任单位:县农机发展中心
52.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3.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4.以农村能人培养“111工程”为依托,开设“乡村振兴讲堂”,加强新理念、新技术、新知识培训,让农民掌握农机驾驶、电商服务、产品包装、农村建筑、园林绿化、家政服务等多种技能,提高就业本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
55.持续推进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河南省文化数字试点县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体系,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民间艺术大赛等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
56.实施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步伐,探索“垃圾分类”,提升垃圾收运水平,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57.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守住耕地红线。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8.完成植树造林3.7万亩、廊道绿化45公里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59.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七、统筹民生事业发展
60.加快推进3所幼儿园、50所农村寄宿制中心小学和农村教师住房建设。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6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62.启动县中医院迁建工程。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63.组织“国学大讲堂”“优秀戏曲进校园”等活动;盘活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国有资产,激发城区文化活力。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
64.巩固提升“五养模式”,实施集中供养、托养机构扩容提质工程,入驻范围向留守老人拓展。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5.发挥万城、源通等返乡创业示范园的作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活动,积极推进返乡创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66.继续实施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鼓励农民工、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税务局
67.统筹推进城乡救助体系建设,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确保社会救助广覆盖、兜底线。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残联
68.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6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0.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1.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72.学习新时期“枫桥经验”,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民调委员会,促进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妥善解决。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司法局
73.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八、着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74.提高站位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付诸具体行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75.依法行政提公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政府工作依法运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向乡镇下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服务型执法,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做到守信践诺。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展现新作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76.务实重干勇担当。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一线、深入企业、深入农户,脚踏实地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少发文,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全力以赴,减负不减责任、不减担当,把勤政高效融入政府工作各个领域。规范政府工作秩序,强化执行落实,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开展好每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为敢担当者担当、为敢负责者负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77.廉洁从政守规矩。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知敬畏、守底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坚决整治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着力推进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规范权力,遏制腐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勤俭节约,更好保障各项基本民生需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