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太康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改制的批复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1-01-15 12:11: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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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太康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政〔2020〕24号    发布日期  2020-9-22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太康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改制的批复

 

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改制的请示》(太城开字202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单位改制事宜。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司改制工作方案,使公司转型为服务全县发展、具有公益属性、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着力于保障和服务全县城乡发展战略需要,统筹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在改制中,原有人员、资产债务暂不分离。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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