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太康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政〔2020〕19号 发布日期 2020-8-27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武汉专员办
督查太康县林地资源管理和林业案件查处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0年7月15日至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武汉专员办副专员马志华、处长王海涛等在省林业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陪同下认真督查我县2019年林地资源管理和林业案件查处等工作。通过督查,武汉专员办肯定了我县林业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现就存在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强化问题为导向,切实转变作风,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直面问题、纠正问题、促进工作的务实态度,对专员办督查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措施,全面整改。
(二)坚持依法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坚持深入调研、实事求是、依法办案、规范管理,真正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三)坚持统筹推进。把专员办督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自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一并安排整改。把问题整改与工作推进、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通过整改补齐短板,提升质量,推动年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整改任务
(一)存在违法占用林地现象。发现违法占用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二调认定的林地主要有6宗,总面积0.94公顷。分别是马厂镇双庙行政周庄村委会占用林地面积0.08公顷;张集镇张楼村委会占用林地0.18公顷;朱口镇王集村委会占用林地0.24公顷;板桥镇东张村(图斑为逊母口镇小吴村)文化广场占用林地0.16公顷;龙曲镇轩庄村(图斑为龙曲镇龙北村)文化广场,占用林地0.18公顷;高朗乡中黄村文化广场,占用林地0.1公顷。
整改措施:实地勘察发现,6宗违法占用林地,大部分林地在村庄周围,且多是群众的小片荒、自留地,管理粗放、林木生长缓慢、林木价值较低。行政村为方便群众学习培训和文化活动用于建设培训和文化活动场所,如村室、文化广场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首先由森林公安局对用地主体依法处罚,责令用地主体恢复林地,确实不能恢复林地的,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市自然资源部门办理村镇建设用地转用手续。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二)存在违法采伐林现象。2019年森林督查全县违法采伐194个图斑。其中,非林地156个图斑,县林业局和自然资源局二调认定林地有38个图斑。采伐后的林地大部分已种植农作物,采伐证据多已灭失。
整改措施:组织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深入林地调查。2005年前后,杨树价格较高,群众植树积极性高涨,不仅在自留地里植树,甚至在非林地也有植树。由于近两年杨树价格下落,加上杨絮对环境的影响,群众为了调整种植结构,伐树的愿望强烈,法律意识不强,造成违法采伐。156个非林地图斑,地类属于耕地,面积是204.8公顷,其中大部分属于自留地,经济效益差,农民自发采伐,调整种植结构,大部分已种植农作物,采伐证据多已灭失,买主居无定所,无从查起,立案困难。38个图斑属于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林地,面积42.16公顷。委托森林公安局对这38个违法采伐立案处理,无法处理的写出报告。今冬明春对38个图斑进行植树造林、恢复林地。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三)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由于森林公安转隶,从2019年起,森林公安可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林业没有执法机构,形成管理漏洞,造成林业案件上升。
整改措施: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新增或调整林业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建立一支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为林业资源保驾护航。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
(四)乡镇林业管理力量薄弱。乡镇没有专门林业管理机构和林业工作人员编制,出现基层林业管理工作短板。
整改措施:加强乡镇林业管理队伍建设。新增或调整机构和人员编制,建立乡镇林业工作站或片区林业中心站,壮大基层林业队伍,守好绿色发展的前沿阵地,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护林员的作用,签订护林责任书,分片分村包段,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造林成果。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县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责任担当意识,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武汉专员办督查反馈问题作为当前林业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对承担的整改任务认真分析研究,扎实安排部署,有效推进落实。
(二)细化整改方案。县林业局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切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符合工作实际,整改措施具体可行,整改责任明确到人。
(三)强化跟踪问效。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实现整改成效可追踪、可评价、可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