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
乡村通畅工程的意见
太政〔2014〕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豫政〔2014〕51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会议纪要(〔2014〕3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公路发展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和公益性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是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基础和条件,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2007年,我县抓住国家把公路建设由重点干线公路转移到农村公路的历史机遇,启动实施了第一批“村村通”工程,加大了对农村公路的投资力度,全县农村公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县境内的县乡公路基本得到了全部改造(包括沿线的桥梁)。但由于当时农村公路设计等级标准低,管护不到位,加之近年来农村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超载车辆的增多,公路服役期限过长,负荷过重,加速了农村公路的损坏,致使目前全县农村公路总体路况较差、通达水平有限、路桥发展不平衡和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不协调等问题突出,农村公路发展与现实需求、群众期待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农村公路畅通率低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是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
二、农村公路发展的目标任务
2014-2016年,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县集中建设农村公路531公里(其中:县乡公路130公里,村道401公里)、改造危桥2100延米,完善安保、排水等附属设施,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至乡镇所辖行政村有一条路况良好、符合等级要求的道路连通,基本消除现有县乡道危桥和村道上的的大中危桥,逐步打通县际、乡际断头路,农村公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分年具体任务是:2014年,建设农村公路不少于162公里,改造县乡道危桥、村道大中危桥670延米;2015年,建设农村公路不少于212公里,改造县乡道危桥、村道大中危桥878延米;2016年,建设农村公路不少于157公里,改造县乡道危桥、村道大中危桥647延米。
三、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一)县道。县道等级为二级公路。县道建设标准为:设计时速60公里,路基宽度不小于8.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7.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两种结构形式,沥青混凝土面层不小于6厘米,基层采用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或砂砾),厚度不小于18厘米,底基层采用石灰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砂砾或水泥冷再生结构,厚度不小于16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不小于24厘米,基层采用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或砂砾),厚度不小于18厘米,底基层采用石灰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砂砾或水泥冷再生结构,厚度不小于16厘米。附属工程有标线、标志标牌、平面交叉加铺转角;路肩培护要平整、密实,防冲刷,并设置3%向外倾斜的横坡;安保工程要设置限速、警示、警告标志和护栏;排水工程要求过村镇路段排水沟尺寸不小于净40厘米×40厘米;桥梁工程要求宽度不小于8.5米。
(二)乡道。乡道根据道路原有状况其等级为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三级乡道建设标准为:设计时速30公里,路基宽度不小于7.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两种结构形式,沥青混凝土面层不小于5厘米,基层采用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或砂砾),厚度不小于16厘米,底基层采用石灰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砂砾或水泥冷再生结构,厚度不小于16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不小于22厘米,基层采用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或砂砾),厚度不小于16厘米,底基层采用石灰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砂砾或水泥冷再生结构,厚度不小于16厘米。附属工程有标线、标志标牌、平面交叉加铺转角;路肩培护要平整、密实,防冲刷,并设置3%向外倾斜的横坡;安保工程要设置限速、警示、警告标志和护栏;排水工程要求过村镇路段排水沟尺寸不小于净40厘米×40厘米;桥梁工程要求宽度不小于7.5米。四级乡道建设标准为:设计时速20公里,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两种结构形式,沥青混凝土面层不小于4厘米,基层采用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或砂砾),厚度不小于16厘米,底基层采用石灰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砂砾或水泥冷再生结构,厚度不小于16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不小于20厘米,基层采用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或砂砾),厚度不小于16厘米,底基层采用石灰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砂砾或水泥冷再生结构,厚度不小于16厘米;附属工程要设置标线、标志标牌、平面交叉加铺转角;路肩培护要平整、密实,防冲刷,并设置3%向外倾斜的横坡;安保工程要设有限速、警示、警告标志和护栏;排水工程要求过村镇路段排水沟尺寸不小于净40厘米×40厘米;桥梁工程要求宽度不小于6.5米。
(三)村道。村道等级为四级公路。村道建设标准为:设计时速20公里,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受地形等条件限制的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结构形式,水泥混凝土面层不小于18厘米,基层采用石灰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砂砾或水泥冷再生结构,厚度不小于16厘米;附属工程要有标线、标志标牌、平面交叉加铺转角;路肩培护要平整、密实,防冲刷,并设置3%向外倾斜的横坡;安保工程要设置限速、警示、警告标志和护栏;排水工程要求过村镇路段排水沟尺寸不小于净30厘米×30厘米;桥梁工程要求宽度不小于6.5米。
四、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县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着眼大局、立足长远,研究制订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强化对全县农村公路发展的统筹指导。发展规划要与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和城乡发展、土地利用、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三山一滩”(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区、黄河滩)群众脱贫工程等规划相协调,与干线公路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规划相衔接,避免大拆大建、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等现象,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方便农业生产、推动脱贫致富、优化农村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全省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实际,编制本县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根据上述规划精神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除县交通部门外,其他业主单位实施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在原有计划、资金、投资标准等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其规划列入太康县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范围,实施过程中,分别按照县道、乡道、村道的建设标准实施。其他业主单位每年要向县交通部门报送县道、乡道、村道的实施计划,工程完成后由县交通部门上报市交通局,并经市交通部门验收合格后,确认纳入太康县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范围。
(二)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县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特别是通村道路建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今后通村公路建设上,项目配套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不再让群众出钱,不增加农民负担;通过农村“一事一议”等筹集的资金可以用到村内道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管理,由交通管理部门实行专账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提高标准能力。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路的功能需要,合理确定技术等级,统一建设标准。要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指导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设计、施工。加大安保设施建设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安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安保设施。
(四)严把工程质量,打出阳光工程。县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符合实际的监督实施体系。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强化对施工全过程,精细化管控,要严格技术标准,通村公路原则上都要修成水泥路面,除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由交通部门担任通村公路业主外,原则上由本地乡镇政府承担通村公路业主责任,以确保质量,提高使用年限。要本着轻重缓急、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编制农村公路新建、改建项目,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坚决杜绝“人情路”、“关系路”。要严格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施工单位,把乡村畅通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确保不出问题。
(五)推动协调发展。积极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县财政按照本级本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的比例,列支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建养并重”的原则,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责任,完善管理、养护机构,乡村道路路基养护有乡村两级负责养护,县乡道路路面由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养护,同时建立养护考核机制,把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乡镇“四制”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管理、养护投入,创新管理、养护方式,探索路面路基分开养护办法,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规范化。根据河南省交通厅豫交〔2013〕129号文的要求,全县乡镇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乡镇管理养护站按照有路面的乡村道路每1-3公里配备一名养护员。
五、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指挥长,县交通、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及时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发改、财政、国土、环保、规划、审计等部门在农村公路项目审批、工作协调等方面要简化程序,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要抓住机遇,积极配合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履行好拆迁和路基加宽责任,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项目计划向前期工作做得较好,施工环境较好的乡镇倾斜,把有限的资金和项目利用好,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到我县,改变我县的路网面貌,惠及更多的基层群众。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