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太康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太政〔2010〕15号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0-09-28 1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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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0年5月28日,我县毛庄镇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恶性案件,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及时成立专案组,迅速调集200余名精干警力,不畏艰辛,全力以赴开展侦查工作。专案民警先后转战山东、河北、天津、广东等省市,历经83天,于8月21日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称赞。省公安厅发来贺电,对县公安局表示祝贺,市公安局对县公安局通令嘉奖。为鼓舞全体参战干警的斗志,弘扬人民警察无私奉献精神,县政府决定给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县公安干警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县政府号召各级各部门向县公安局学习,克难攻坚,努力工作,奋发进取,为实现太康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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