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太康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政〔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6-3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田振伟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田振伟带领县驻京信访工作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和县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尽心竭力,担当尽责,深入摸排,日夜值守,行动迅速,稳控有力,有效扭转了我县赴京信访量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经研究,决定对田振伟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田振伟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不断开创我县信访工作新局面,为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做出更多、更大、更积极有效的贡献!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