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7-03-22 09:53: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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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太政〔2016〕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6日        


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 用 方 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中共太康县委、太康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县2016年初未脱贫的111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全县8.7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1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6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对一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收回,统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程。共筹集资金24173.29万元,具体筹资情况见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和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将我县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173.29万元安排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扶贫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1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
    (1)建设任务:为全县18个乡镇29个贫困村29条道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798万元用于道路建设。
    (3)时间进度:2016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建设村内道路1811627平方米,解决50844人行路难问题。
    1.2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
    (1)建设任务:为全县21个乡镇88个贫困村建成88条村内道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7708万元用于村内道路建设。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778594平方米,解决16532人行路难问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贫困村内道路得到硬化。
    1.3扶贫办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
    (1)建设任务:为全县19个乡镇38个贫困村建成38条村内道路,6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4399万元,其中4157万元用于村内道路建设,22.48万元用于县级配套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费,39.52万元用于县级配套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费,180万元用于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3)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377909平方米,解决79864人行路难问题。文化广场建设6000平方米,健身器材120件,丰富12024人文化娱乐生活。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根本改善。
    2.发改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1以工代赈办建设项目(2016年第一批)
    (1)建设任务:为全县9个乡镇14个行政村建成14条路,道路长22.4公里。
    (2)资金安排:201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工程总投资862.4万元,中央省补助资金604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58.4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78400平方米,解决14个行政村21000人行路难问题,提高当地道路通行能力。
    2.2以工代赈办建设项目(2016年示范工程)
    (1)建设任务:为全县2个乡镇7个行政村建成1条路,道路长6公里。
    (2)资金安排:以工代赈示范道路工程总投资600万元,中央省补助资金5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30000平方米,使两个乡镇7个行政村20000人受益,提高当地道路通行能力,对促进项目区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意义。
    2.3以工代赈办建设项目(2016年第二批)
    (1)建设任务:为全县4个乡镇4个自然村建成4条路,道路长4.5公里。
    (2)资金安排:201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工程总投资173.25万元,中共省补助资金112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61.2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15750平方米,解决4个自然村4084人行路难问题,提高当地道路通行能力。
    3.农牧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3.1建设日产3000立方沼气站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日处理粪污规模总量为144.74t/d能源生态型沼气站一座。建设有效容积为1500立方米厌氧发酵罐2座;独立式柔性气柜900立方米两座;集水池180立方米一座;调节池300立方米一座;沼渣储存池500立方米一座;沼液贮池6000m3一座;锅炉房20平方米;发电机房30平方米;控制室20平方米,附属工程包括道路、绿化、围墙、大门硬件设施等。
    (2)资金安排: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4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了当地畜禽粪污污染问题,产生了沼气和有机肥料,实现废物零排放。
    4.民族宗教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4.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4个民族乡镇的4个少数民族聚居村新修村内水泥路38条。城关镇南关水泥路2500平方米;毛庄镇叶庄行政村水泥路3500平方米;大许寨元明寺行政村3000平方米;逊母口镇逊西行政村水泥路2800平方米。
    (2)资金安排: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城关回族真南关行政村20万元,毛庄镇叶庄行政村28万元,大许寨乡元明寺行政村24万元,逊母口镇西行政村28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11800平方米,解决4个民族自然村8400人行路难问题,提高当地道路通行能力。
    5.乡镇政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5.1杨庙八里张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建设任务:杨庙八里张村新修水泥路3500平方米。
    (2)资金安排:安排项目资金35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3500平方米,解决本村1000多人行路难问题,提高当地道路通行能力。
    5.2逊母口陶母营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建设任务:逊母口陶母营村新修道路1998平方米。
    (2)资金安排:安排项目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1998平方米,解决本村1000多人行路难问题,提高当地道路通行能力。
    5.3高朗李枫呈庙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建设任务:高朗李枫呈庙新修道路2236平方米。
    (2)资金安排:安排项目资金35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2236平方米,解决本村1000多人行路难问题,提高当地道路通行能力。
    5.4城关大吕行政村陈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建设任务:城关大吕行政村陈庄新修道路1890平方米,下水道1400米。
    (2)资金安排:安排项目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1890平方米,下水道1400米,解决本村1000多人行路难问题,提高当地道路通行能力。
    5.5城郊乡池庄行政村扶贫资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启动“村庄亮化工程”“村庄安全工程” “村庄美化工程”,落实建设池庄“文化广场”基础设施配套经费及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项目资金45万元。其中村庄亮化工程12万元,村庄安全工程12万元,村庄美化工程9万元,文化广场7.5万元,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4.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4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贫困村群众尽快脱贫。
    5.6板桥镇后席行政村扶贫资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文化广场、养殖厂建设(一期)。
    (2)资金安排:安排项目资金45万元。其中文化广场建设12.8万元,养殖厂工程建设(一期)32.2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4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贫困村群众尽快脱贫。
    5.7符草楼镇皇王行政村扶贫资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安全饮水项目、村室前排水工程、村路灯安装工程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项目资金45万元。其中安全饮水项目7万元,村室前排水工程3万元,村路灯安装工程建设3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4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到各个自然村,逐步实现脱贫。
    6.水利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6.1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1)建设任务:新打水源井3眼,配潜水泵3套,更换5套变压器;计有土方开挖16.52万m3,土方回填16.52万m3,铺设管网54.03万米(含入户管)。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使太康县农村集中供水率、供水保证率、供水水质达标率有明显的提高。
    7.住建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7.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第二批)
    (1)建设任务:我县5个乡镇25个贫困村、138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资138.01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确保特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打好脱贫攻坚仗,使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
    7.2农村危房改造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我县杨庙乡铁佛寺D级8户改造。
    (2)资金安排:补贴8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确保特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打好脱贫攻坚仗,使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
    (二)产业扶持类项目
    1.扶贫办产业扶持类项目
    1.1产业扶持项目(第一批)
    建设任务:扶贫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3个,其中种植基地7个,养殖基地15个,食用菌基地1个。
    (2)补助标准:每户贫困户补助5000元。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1453.5万元。
    (4)时间进度:2016年9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使2907户贫困户受益,11628贫困人口脱贫。
    1.2扶贫办产业扶持项目(第二批)
    (1)建设任务:扶贫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8个,其中种植基地10个,养殖基地16个,食用菌基地1个,纺织基地基地1个。
    (2)补助标准:每户贫困户补助5000元。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1656万元。
    (4)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使3312户贫困户受益,13248贫困户人口脱贫。
    1.3小额贷款担保金项目
    (1)建设任务:设立小额贷款担保金。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00万元(含2015年担保金300万元)用于担保银行发放小额贷款。
    (4)时间进度:2016年11月底完成注入小额贷款担保金。2016年12月开始实施。
    (5)绩效目标:我们已在不同的银行开设了“太康县专项资金管理贷款风险担保资金”占用账户,担保金放大5倍,可发放小额贷款7500万元(含2015年担保金300万元),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进入“三农”和扶贫开发领域,通过灵活全面的融资产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种养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电商、乡村旅游、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不同群体获得银行低成本资金支持。
    2. 农牧局产业扶持类项目
    2.1畜牧良种补贴资金
    (1)建设任务:太康县区域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小区、户)
    (2)资金安排:补贴176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推广猪人工受精技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增加生猪养殖效益,保证猪肉稳定供给。
    2.2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
    (1)建设任务:重点支持县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
    (2)资金安排:补贴280万元,其中9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190万元用于畜牧业发展银行贷款贴息担保金。
    (3)时间进度:2017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促进规模化养殖,提高效益增加收入。
    2.3粮油绿色高产创建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在我县的清集镇、独塘乡、逊母口镇及符草楼镇的皇王村建设45000亩高产创建田。
    (2)资金安排:补贴6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7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节约支出,提高效益,亩增加收入260元左右。
    2.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预计培育马厂、老冢、张集、大许寨、清集、常营、板桥、逊母口8个乡镇74个行政村450人。
    (2)资金安排:补贴87万
    (3)时间进度:2017年1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培训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提升贫困村整体劳动人员运用高科技生产的水平,促进贫困村致富脱贫的进度。
    (三)公共服务(社会发展、公益事业)类扶贫项目
    1.太康县精准扶贫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保险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768个村8776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住房、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2)补助标准:人均54.36元。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7.13万元。
    (4)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使全县768个村87763个贫困群众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生活负担,对我县扶贫、脱贫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项目具体情况见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汇总表和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五、部门分工
    1.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县财政局会同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2.县扶贫办、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办、农牧局、水利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特色农业保险项目由县扶贫办负责实施;沼气建设项目、畜牧良种补贴、畜牧标准化养殖、粮油绿色高产创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由农牧局负责实施;少数民族乡镇的民族村道路建设由民族宗教局负责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分别由城郊乡、板桥镇、符草楼镇政府负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水利局负责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以上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3.县纪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等部门,负责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二)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确定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分管扶贫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三)县财政局收到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县领导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四)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五)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六)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定。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七)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七、监管措施
    1.组织监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2.部门监督
    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1.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
          3.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汇总表
          4.太康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5.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目录
          6.省级财政安排的主要涉农资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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