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
意 见
太政〔201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为民、务实、高效、廉洁政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我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第6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解决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水平,为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督促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职责,紧紧围绕稳增长、保态势、促改革、惠民生,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督查制度,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推进“四化”协调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双十五工程”和“十件实事”等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
(二)围绕提速增效,优化发展环境。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专项治理。通过完善抓落实制度机制、强化抓落实问效问责等手段,着力解决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吃、拿、卡、要”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全面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切实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效率和透明度。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适时启动并逐步完善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公共资源交易等电子监察建设,延伸和拓展电子监察领域和范围。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凡是具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部门一律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要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凡把窗口变成“收发室、传达室”,导致“前店后厂”、两头跑等现象发生的,一经查实,对其单位及负责人严肃处理。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代办、联办制度,行政审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推行“电视问政”。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到县电视台现场解答观众和群众热线电话提问,并接受观众当场评议。规范“县长热线”和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结、过错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提升服务水平。
(三)围绕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周口市委党员干部八项禁令》。领导干部和政府系统要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抓落实,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抓落实,围绕中心工作抓落实,围绕群众、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抓落实,围绕提高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抓落实,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要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深入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要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例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务灶”制度,规范公务接待。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既要严于律己、做出表率,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谋私利。
(四)围绕民利民生,纠正不正之风。继续加大在突出保障民生、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工作力度。重点纠正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突出问题治理成果;深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保障房突出问题治理成果。继续纠正公路“三乱”、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继续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突出对基层站所、重点岗位、学校、医院的专项评议。开展对农业、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对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对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对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整治。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的承诺。
(五)围绕惩腐治标,加强案件查办。坚持“一案双查”,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工作理念。既注重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案件,又注重查处基层干部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六)围绕源头治本,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创新,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扎实开展重点建设专项推进活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深入研究并实施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集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四位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凡是国家法律、法规、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统一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各部门党组班子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担负起领导责任,安排部署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二)增强合力。要强化服务理念,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要统筹推进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措施,都要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力求取得最大效果。要以公开促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和监察、审计监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
(三)务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抓紧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