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8〕5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太康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对34名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重点安置转业士官在部队服役年限和表现等进行量化积分、综合排名、公开遴选,现已选定具体工作岗位。各接收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安置政策及时安排上岗,确保我县2020年度安置任务圆满完成,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