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冯素梅
办公室电话:0394-7733252
城镇职工业务咨询电话:0394-7733996
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0394-8010001
办公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谢安大道与财鑫路交叉口西北60米
医保业务窗口地址:太康县行政服务大厅(太康县未来路世纪新城楼下)
邮编:4614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机构设置:
太康县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招标采购股共6个职能股室;下设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心、太康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主要职责: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