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周口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周政办明电〔2025〕11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太康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太康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分管负责同志、责任科室负责同志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乡级政府、县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县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冯亚豪
联系电话:0394-6863229
电子邮箱:tkxfzb@126.com
2025年8月25日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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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太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事项 |
县自然资源局 |
第四季度 |
2 |
太康县学校食材配送体系建设 |
县教体局 |
第三季度 |
3 |
太康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县农业农村局 |
第四季度 |
4 |
太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
县发改委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