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字号 |
太政办〔2019〕13号 |
发布日期 |
2019-05-15 |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康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政办〔2019〕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太康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9年5月15日
太康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7号)和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真正使退役军人“事有人管、难有人帮、业有人扶”,激励退役军人“退伍不退色、退役不褪志、再创新辉煌”,为太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5月底,在全县建立组织领导有力、服务组织健全、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机制完善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行政村服务站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服务站由1名班子成员兼任站长,配备1名专职副站长和2名工作人员;村级服务站由村支部书记(社区书记)兼任站长,村主任(社区主任)和一名退役军人任成员。
(二)提供办公场所。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接待室、军人之家、荣誉室等功能室,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档案柜等必要办公设备,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有1间不低于15平方米的办公房间,配备相关办公设施。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都要设在一楼,服务站标牌、室内制度、台账等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作。
(三)服务制度完善。服务站设立内部工作制度,做到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上墙,有宣传资料供取阅,提供“一站式”、“窗口式”,标准化、规范化的综合服务。
(四)做好荣誉褒扬。村级服务站要以村为单位,将所有退役军人的照片张贴上墙,并作以简要事迹介绍;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结合实际,分层次筛选,将优秀退役军人照片材料张贴上墙。各乡镇要将乡村两级服务站组成人员名单、职务,乡村两级服务站所有需要张贴上墙的照片资料电子版于5月17日下午18:00前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工作职责
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对象为辖区户籍内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转业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60岁老兵、现役军人家属等。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及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完成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9年5月5日-5月15日)。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
(二)组织、场所和制度建设阶段(2019年5月16日-5月25日)。按照“五有”标准,建立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人员上岗,完善内部设施设置。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9年5月26日-5月30日)。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多个考评督查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考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成让党委政府放心、让服务对象满意的退役军人之家。
(二)各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形成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快推动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运行。
(三)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对推进保障体系建设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各乡镇也要成立督办组,对本乡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建设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运行情况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双拥模范县创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核查督办范围。
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箱:tktyjrswj@163.com
联系人:张慧敏
联系电话:0394-681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