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康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

太政办〔2011〕55号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1-12-27 19:26:0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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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太康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太康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我县暴雨、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暴雪、低温冰冻等时有发生,常常造成严重的气象灾害。据统计,气象灾害占我县自然灾害的70%以上,对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建设、农业生产、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影响严重。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当年GDP3-5%。特别是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气象灾害增多,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则

(一)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是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性和非工程性设施建设及城乡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全社会防灾减灾的科学指南。为了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推进我县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的科学预测和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意见,编制《太康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对构建和谐太康、富裕太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深远意义。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防灾减灾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太康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三)适用范围与期限

适用范围:本《规划》是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太康县区域内。

规划期限:规划期为2010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

(四)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以防御突发性气象灾害为重点,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气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基层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五)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气象灾害防御中,把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完善紧急救助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气象灾害防御立足于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着重减轻影响较大的气象灾害,并探索减轻气象次生灾害的有效途径,从而实行配套综合治理,发挥各种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气象灾害防御要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的防御措施,按轻重缓急推进区域防御,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集中资金,合理配置各种减灾资源,减灾与兴利并举,优先安排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性工程,加强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做到近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

4.坚持依法科学防灾原则。气象灾害的防御要遵循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并依托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防灾减灾的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减灾水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工程建设应当科学合理避灾,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的标准应当进行科学的论证,防灾救灾方案和措施应当科学有效。

(六)目标与任务

 1.目标

1)总体目标。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软硬结合、以防为主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配合有力、保障到位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到202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减少30%,人员伤亡减少50%;工农业经济开发以及人类活动控制在气象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城乡人居气象环境总体优良;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达标单位占应申报单位的80%以上。

2)近期目标(20102011年)。初步建成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强全县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信息覆盖率达到90%;完成符草楼镇气象灾害防御示范村标准化建设;建设10个农村中、小学防雷示范工程推广项目;加强气象条件所引发的交通安全、疾病流行等公共安全工作。

3)远期目标(20122020年)。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任务和要求,加速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的建设。建成气象多灾种预报预警系统,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县城、产业集聚区防涝工程按50年一遇标准建设;提升主要中心城镇和重点农业园区排涝建设能力,按10年一遇排涝标准完善配套;各类防汛防旱、城市防涝、交通防灾等工程性建设基本适应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气象防灾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

2.主要任务

1)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应急体系建设。以建立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为目标,逐步形成防御气象灾害的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组织指挥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部门协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防涝防旱应急预案》、《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和乡镇各灾种专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预案演练。

2)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按照气象防灾减灾要求,建立统一业务、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形成综合观测、数据传输和处理、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气象业务系统,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能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受众面达90%以上。

3)提高暴雨内涝防御能力建设。针对可能发生的暴雨内涝灾害,制定防御方案,为各级防汛机构实施指挥决策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建立各部门协同作战机制,做到防御标准内暴雨内涝不出险不失事,确保106国道、永登高速等重要交通干线的安全;遇超标准客水入侵,通过科学调度和全力抢险,确保涡河大堤、大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4)完善城镇和区域排涝设施。与现有城市规划相配套,进一步加强重点城镇排涝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城镇50年一遇防涝标准,避免镇区内涝成灾。

二、气象灾害防御现状

(一)防御工程现状

我县防涝工程设施主要有涡河及其大堤、大闸、城市排涝工程等。初步形成了沟渠相通入河流、城镇设防的防涝工程框架。

(二)非工程减灾能力现状

近年来,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已拥有2个四要素和9个单要素雨量气象自动站、300名农村气象信息员,启动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信息进村入户两大工程,气象信息在电台电视台按时播放、电话咨询、气象短信预警平台等,建立了农村气象预警电子屏1块,基本实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但预警信息覆盖率仍然不高。

同时,制定了《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气象灾害社会化管理水平和全社会主动防灾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各乡镇明确了气象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了责任制,部分乡镇建立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预案。

县、乡两级政府建立了汛期防灾预案、灾情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已初步建成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防灾网络。

(三)存在问题

现有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还不够完善,监测能力仍然不足。各部门信息尚未做到实时共享,突发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预警能力较低。预警信息发布尚未做到全天候、无缝隙和全覆盖。

对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防灾减灾工程体系标准不高,对重大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仍显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建筑活动对防雷减灾造成了影响和破坏,致使防灾减灾工程难以充分发挥效用,部分排涝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防御重大雨涝的能力较为薄弱。

基层和公众气象灾害主动防御能力不足、应急能力弱,社会减灾意识不强,缺乏科学的气象灾害防御指南,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不够普及,防灾减灾综合能力薄弱,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气象灾害研究成果

(一)暴雨。我县部分乡镇海拔较低,沟渠不通,排水不畅,容易产生雨涝,多出现在汛期。据统计毎年平均出现2-3次,最多年份岀现5-6次,危害严重,轻者减产,重者绝收。

(二)干旱。我县干旱平均1-2年一遇。干旱灾害出现频繁,范围较广,有十年九旱之说。严重干旱平均3-4年一遇。年内各季都会出现干旱,有时岀现季节连旱。轻者造成农业减产,重者致使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三)大风灾害。大风对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影响很大,刮毁房屋、刮倒树木、毁坏庄稼、棚菜和通讯电力设施。年平均大风日数为9天左右,成灾次数平均2-3年一遇。

(四)雷电灾害。我县雷电灾害活动频繁,主要集中在春季至秋季,以夏季最多。最早发生在2月下旬,最晚结束在10月份,白天多于夜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增多和电子产品的普及,加上人们对防御雷电灾害的意识淡薄,我县雷击灾害呈上升趋势,直接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冰雹灾害。冰雹虽然影响区域小,持续时间短,但对农业生产危害较严重,轻者减产,重者绝收,甚至造成人畜伤亡,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损失。我县西部几个乡镇易出现冰雹天气,平均3-5年一遇。

(六)雪灾。我县农民有种植棚菜的习惯,特别近年来,大型栅、巨型棚面积不断扩大,但出现大到暴雪时易发生雪灾,常常压塌棚体,致使棚内蔬菜受损,影响菜农收益。

(七)气象灾害综合防御。根据气象灾害出现情况,已在全县建设四要素站3个、雨量站9个、自动站1个、固定炮站1个(拥有高炮2门、火箭发射架2具)、土壤湿度自动观测站1个,主要为农业防灾服务,防御暴雨、雨涝、雷击、暴雪、干旱等灾害。

四、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一)非工程性措施

1.防灾减灾指挥系统。

   1)县应急办突发应急平台建设。县应急办作为县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统一协调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支撑应急预案实施,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应急平台包括应急日常值守、预案管理、信息接入与整合、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等功能。通过对各职能部门各自分立、互不相通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一个以应急办为中枢,面向各职能部门提供统一服务、综合应急的指挥系统,逐步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履行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同时,应发挥气象部门现有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建设,逐步构建气象灾害数字预案

2)县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县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有完善的监测设施,完备的防汛防旱预案和雨涝、干旱灾害处置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和传达省市防指的各项指令,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等工作。乡镇、村(社区)、企事业等基层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3)部门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冬季和夏季,我县易出现低温冰冻、雨雪、雷击等灾害。当监测到可能有重大灾情发生时,应及时成立相应的气象灾害防御临时指挥部,临时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县气象部门。指挥机构要迅速反应,根据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向有关单位布置防灾减灾工作。气象部门应逐步建立气象多灾种预警指挥中心,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减少或避免因灾害带来的损失。

2.气象灾害监测监控

   1)建立气象综合监测网。组建510公里格局自动气象监测网,实现乡镇全覆盖;在高速路段建立包括能见度要素的自动站;在农业基地建多要素自动气象站。

2)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全县设立23个气象灾害实景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在农业示范园区,开展农作物旱涝墒情监测。加强水文监测设施建设。

3)建设卫星和雷达信息接收处理系统。建设气象卫星信息接收处理系统。依托国家和河南省雷达观测网,建立我县雷达信息共享系统。

4)建立完善实时气象报警系统。建立中尺度气象自动站网气象资料实时处理平台,当雨量、风速、气温等要素达到警戒指标时,实现10分钟内自动报警。

5)建立气象灾害监测资料图形显示系统。实现气象监测、雷达探测、卫星遥感等资料在气象预警中心实时动态显示。

 3.气象灾害预测预警

1)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报服务。应用各种实时观测资料,对上级台站的预报进行小空间尺度的订正,提高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警报质量,实行从灾害性天气预报向气象灾害预报的转变。

2)完善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流程。完善我县短时预报、临近预报和警报的业务流程,实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落区的警报,开展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联防。

3)开拓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渠道。依托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推广手机短信、小区广播、农村有线广播直播系统,农村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渠道,开展乡镇信息直通系统服务,解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村到户。

 4.气象灾害防御

1)暴雨内涝灾害防御

 加强暴雨预报预警。做好暴雨的预报警报工作,根据暴雨预报及时做好暴雨来临前的各项防御措施。认真检查防涝工程,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城市地下排水系统要采取预排空措施,防止城市内涝。

加强防涝工程建设。应提高水利设施的防御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降低暴雨、雨涝灾害发生的风险性。对防涝工程开展综合治理,修筑堤防,整治河道,合理采取蓄、泄、滞、分等工程措施。

    加强农田排涝管理。做好大田作物和设施农业田间管理,加强农田排涝设施建设和维护,遇涝灾及时做好排涝。  

   2)干旱防御

加强干旱监测预报。重视干旱监测预报,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建立与旱灾相关的气象资料和灾情数据库,对我县干旱灾害开展干旱预测,实现旱灾的监测预警服务。

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对将出现或已出现旱情的地区进行调查,开展干旱状况评估,指导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合理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减少干旱损失,逐步实现人工增雨由抗旱应急型向资源型、生态型转变。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设施农业旱涝墒情专项服务,推广应用先进的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建设滴灌示范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重视水利工程建设。整修水库和抗旱提水工程,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在重视大型水利工程的同时,着力发展各类投资少、见效快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加强防旱植被建设。对于干旱发生的高风险区,加大绿化力度,在交通主干道两侧建设绿色长廊,推进农村绿化建设,减少农田水分蒸发。因地制宜推广耐旱作物或树种的种植。

5)大风防御

加强大风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部门应做好大风监测预报,当有大风、寒潮、强对流天气来临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大风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加强大风灾害防御。在接收到大风预报或预警信息后,应根据防御指引,及时科学地加固棚架、临时搭建物、广告牌及现代农业设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停止高空作业。

加强防风设施建设。永久性和临时建筑以及农业产业、农业设施等应根据大风灾害进行规划,加大对防风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大力推广果园、花卉苗木等园区防风林带建设。   

6)雷电防御

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建立防雷管理机制,制定农村防雷技术规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应根据雷击风险等级,采取定期检测制度,发现雷击隐患及时整改,减少雷击灾害事故。 

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加强雷电科普知识和防雷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实现雷电防护知识进村入户,提高群众防雷减灾意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和救助能力,有效减轻雷电灾害损失。

加强雷电监测与预警。按照布局合理、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和建设雷电监测网,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御能力,及时发布、传播雷电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加强雷电技术服务。规范和加强防雷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性审查和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建立防雷产品测试和检验技术服务体系,保证防雷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雷击灾害调查分析。做好雷击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提供雷击灾害成因的技术性鉴定意见,为雷击灾害事故的处理及灾后整改与预防提供科学客观的法律依据。

   7)冰雹防御

提高冰雹监测和预报水平。加强气象雷达跟踪探测,开展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预报技术研究,探索冰雹临近预报,进一步提高预报准确率。

    探索人工防雹技术。通过人工作业试验,采用催化剂防雹法和火箭发射法,遏制雹胚成长,减轻冰雹危害。

   8)雪灾防御

加强大雪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降雪监测预报和预警信号的发布,遇降雪天气应积极发挥气象信息员队伍作用进行降雪监测。为设施农业和各企事业单位开展雪压预报服务。

强化雪灾应急联动。制定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工作。加强气象与住建、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开展雪灾防御工作。

    做好敏感行业雪灾防御。县农业、林业、交通、电力等部门应根据预警信息、防御指引和应急预案加强和指导抗雪灾工作,做好农业设施、输电设施、钢构厂房的抗雪压标准化建设。

    9)低温冰冻的防御

 做好低温冰冻预报预警。气象部门应做好低温冰冻、电线覆冰、道路结冰等预报服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按照防御指引做好防冻保暖措施。

做好农作物防冻工作。县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加强指导各地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田间管理,积极采取科学防冻措施。选育抗冻抗寒良种,提高农作物抵御低温冰冻能力。

加强电网低温冰冻防御。优化网络结构,提高建设标准,从源头上减少冰冻造成的损失。

   10)大雾防御

    开展大雾天气预报服务。积极开展对大雾天气形成机理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大雾预报准确率,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传递给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

因地制宜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一套适合本地特点、行之有效的大雾应急预案,在连续出现大雾并可能对敏感行业造成影响时,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进行有效调度,避免或减轻因大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加强交通大雾防御。气象和交管部门应加强合作联动,建立高速公路大雾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大雾对交通影响的研究,遇大雾天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因大雾引起的交通事故。

    11)主要农作物气象灾害防御

 蔬菜。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等对大棚蔬菜生长影响较大。在蔬菜上和行间覆草(膜)或在棚内燃烧煤炉,增加棚内温度以降低低温冷害程度。加固大棚设施来抵御大风灾害。高温连晴时注意遮光降温和通风。

    畜牧业。对畜牧业影响较大的气象灾害主要是低温和高温。在低温期间,养殖棚舍应注意保暖,防止牲畜抵抗力下降而引发各类疾病,高温期间注意给养殖场地通风降温。

小麦。干旱、冰雹、大风等对小麦生长发育影响很大。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和人工消雹工作,为小麦正常生长发育提供充足墒情。

   (二)工程性措施

1.防汛抗旱工程。完善涡河防汛工程,提高城区排涝能力。实施小流域整治工程,提升小流域防涝能力。

2.城市防洪工程。涡河绕县城北而过,应与城市规划相适应,完善提升现有防洪涝工程和城区地下水管网设施,使县城防汛工程达到50年一遇防防汛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

3.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受气候变化和环境影响,近年来我县高温、旱情发生频繁。为合理开发和利用空中水资源,缓解高温干旱,改善生态环境,县政府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投入力度,成立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建立2个人工增雨作业基地,配备必要的增雨作业装备。

4.防雷工程。加强雷电探测、预警预报和防雷装置建设,覆盖率要求达到100%。针对不同的建(构)筑物或场所,不同的信息系统及电子设备、电气设备,开展雷击风险评估,量身定制雷电防护方案与防雷措施。重视农村地区的防雷工作,规范和加强农村地区的防雷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按计划推进农村防雷示范村和示范工程建设。

5.信息网络工程。实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信息进村入户两大工程,建立气象灾害监测资料实时传输网络。建立和完善市、县天气会商系统,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基于GIS的气象灾害决策服务系统。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和防汛防旱指挥部信息网络工程建设。

五、气象灾害防御管理

   (一)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组织体系

1.组织机构。成立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即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各乡镇按五有(有职能、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考核)标准组建气象信息服务站,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任务。

2.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气象防灾减灾责任制。加强部门和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预案演练。健全部门、乡镇、村三级信息互动网络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管理、组织和协调机制,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3.队伍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应急队伍、气象协理员队伍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乡镇应设置气象协理员职位,明确气象协理员任职条件和主要任务,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气象信息员,在有关企事业单位,不断优化完善协理员队伍培训和考核评价管理制度。

   (二)气象灾害防御制度

1.风险评估制度。风险评估是对面临的气象灾害威胁、防御中存在的弱点、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而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建立城乡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相应的强制性建设标准,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内容。确保在规划编制和工程立项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影响。

2.部门联动制度。部门联动制度是全社会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快减灾管理行政体系的完善,出台明确的部门联动相关规定与制度,提高各部门联动的执行意识和积极性。针对气象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公共安全问题的划分,进一步完善政府与各部门在减灾工作中的职能与责权的划分,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应用,做到分工协作,整体提高,强化信息与资源共享,加强联动处置,完善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

3.应急准备认证制度。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是对乡镇(产业集聚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普通企事业单位、农业种养大户等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进行评定,以此促进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分发、应用能力和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应对能力,从而确保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和提高基层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和主动防御能力,推动全社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4.目击报告制度。目前,气象设施对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虽然有了显著增强,但仍然存在许多监测缝隙,需要建立目击报告制度,使县气象局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和灾情有及时详细的了解,为进一步的监测预警打下基础,从而提高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气象信息服务站以及乡镇、村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应及时收集上报辖区内发生的灾害性天气、气象灾害、气象次生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协助气象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灾害调查、评估与鉴定。鼓励社会公众第一时间向县气象局、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上报目击信息,对目击报告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5.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为避免或减轻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受气象灾害、气候变化的影响,依据国家《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开展规划与建设项目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将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纳入规划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

(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1.组织方式

县政府是全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县气象局具体负责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和日常工作。

2.应急流程

预警启动级别。按气象灾害的强度,气象灾害预警启动级别分为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级)、较大气象灾害预警(级)、一般气象灾害预警(级)四个等级。县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情况,启动不同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报送县政府和相关机构,并通知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产业集聚区。

应急响应机制。对于即将影响全县较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县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应立即召开气象灾害应急协调会议,作出响应部署。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防御、救援、保障等行动,确保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和灾害防御指挥机构,通报各成员单位。信息报告和审查。各地出现气象灾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县气象局或气象灾害应急办报告。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核查,及时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县指挥机构。同时,要加强联防,并通报下游地区做好防御工作。

灾害先期处置。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县气象局和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终止。气象灾害应急结束后,由县气象局提出应急结束建议,报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后实施。

(四)气象灾害防御教育与培训

1.气象科普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太康县气象科普示范村创建,动员基层力量广泛开展气象科普工作。县、乡、村要制定气象科普工作长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把气象科普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乡镇、各部门要重视气象科普工作,乡镇、村要有科普工作分管领导,并有专人负责日常气象科普工作。

2.气象灾害防御培训。实施百村万户气象灾害防御培训工程,广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知识和防灾技能的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列入中小学教育体系。把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纳入行政学校培训体系,使培训常态化、规模化、系统化,为气象协理员队伍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定期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演练,提高公众灾害防御意识和正确使用气象信息及自救互救能力。

六、气象灾害评估与恢复重建

   (一)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气象灾害的调查。气象灾害发生后,以民政部门为主体,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县水利、农业、林业、气象、建设、交通、保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调查,及时提供并交换水文灾害、重大农业灾害、环境灾害等信息。气象部门还应当重点调查分析灾害的成因。

2.气象灾害的评估。县气象局应当开展气象灾害的预评估、灾中评估和灾后评估工作。

灾前预评估。气象灾害出现之前,依据灾害风险区划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评估气象灾害强度、影响区域、影响程度、影响行业,提出防御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灾中评估。对影响时间较长的气象灾害,如干旱、雨涝等进行灾中评估。跟踪气象灾害的发展,快速反映灾情实况,预估灾害扩大损失和减灾效益。开展气象灾害实地调查,及时与民政、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交换、核对灾情信息,并按灾情直报规程报告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政府。

灾后评估。灾后对气象灾害成因、灾害影响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减灾效益做出全面评估,编制气象灾害评估报告,为政府及时安排救灾物资、划拨救灾经费、科学规划和设计灾后重建工程等提供依据。

(二)救灾与恢复重建

救灾。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响应系统,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灾民救助安置和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综合性减灾工程,修订灾后重建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包括受灾体损毁标准和修复标准、灾害损失评估标准、重建工程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重建工作管理规范化标准等。完善灾害保险机制,发展各种形式的气象灾害保险,扩大灾害保险领域,提高减灾社会经济效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性,把气象灾害防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气象、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决策、统一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这个主题,把气象灾害防御培训作为一个基础性工作来抓,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夯实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纳入发展规划。在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大纲、县城总体规划时,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把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规划和计划编制中,充分体现气象防灾减灾的作用和地位,明确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和气象防灾减灾的协调发展。

(三)强化法规建设。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行政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依法管理涉及气象防灾减灾领域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对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监管的力度,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法制和气象科普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气象、认识气象、应用气象。

(四)健全投入机制。紧密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防灾减灾工程、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以及县水利、气象、农业、林业、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工程建设的投入,每年安排年度投入预算,提前安排十二五规划项目投资计划,报县财政和县发改委审核,并纳入县乡两级财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等对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对灾害的救助、损失的转移分担和在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五)依托科技创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能力,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攻关,努力实现气象科技新的突破,增强全社会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能力,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能力,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增加气象科技投入,加大对气象领域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的支持,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六)促进合作联动。各部门、各乡镇应加强合作联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信息的实时共享,促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利用交流合作契机,丰富防灾减灾内涵。建设高素质气象科技队伍,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和防灾减灾提供强有力保障。

(七)提高防灾意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宣传,组织开展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牢牢抓住灾害防御的特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典型宣传,切实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加强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到乡镇有气象协理员,行政村有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播以及灾情收集与上报、气象科普宣传等,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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