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太政办〔2009〕44号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0-09-28 14:13:1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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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汲取商水县“11.10”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上升势头,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稳定全县的火灾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对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结合基层基础防控工作,将冬防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降低火灾事故和死亡人数,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县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指挥部,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宋志军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庆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韩指堂任副指挥长,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冬防工作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指导本系统、本辖区冬季消防工作开展。县政府将定期组织检查督察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比验收。

    二、突出重点,扎实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和“三合一”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场所、中小学校校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火灾高危场所、消防安全“乱点”区域、“三合一”以及“九小”场所等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掀起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高潮。要加强对各类庆祝活动、群众性集会活动的消防监督,严格审批制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举办,确保万无一失。在冬防期间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坚决关停取缔,要通过强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一系列举措,推动单位自主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隐患整改制度,提升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其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督整改火灾隐患力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确保安全”的思想,紧紧抓住隐患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确保全部隐患得到消除。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怠慢;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姑息。要突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及各类庆典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提前参与、依法检查、严格审批、确保安全,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举办,以确保万无一失。对在冬防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从严从快查处,实行责任倒查,累计追究,不仅要处理火灾事故责任人,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已建立的消防专版、专栏、专题节目搞好消防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推进火灾隐患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从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动社会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采取消防文艺演出、消防演讲、知识和技能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五、加强执勤备战,认真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前已经进入火灾多发期,我县灭火救援任务非常繁重,公安消防部门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强化战术训练和实战演练,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要牢固树立“救人第一”的思想,组织消防官兵熟悉和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用的救人和灭火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要针对建筑物倒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特种灾害事故,制定、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车辆器材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反应、科学指挥、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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