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于4月至11月,对我县2013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例行督察。为做好迎接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4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4年土地
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督察通知书》(济通〔2014〕2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4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4〕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通过例行督察,全面促进全县土地利用和管理总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迎接督察准备工作。县政府已成立2014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圆满完成迎接督察工作任务。
三、督察内容
根据国家土地总督察的要求和总督察办公室统一部署,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重点对我县2013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耕地资源保护情况。主要监督检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情况以及违法违规征收、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情况。有关耕地资源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总督察办另行制定的方案开展。
二是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主要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的征地程序履行情况、征地补偿标准落实情况、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落实情况。
三是土地供应情况。主要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出让土地、违反国家调控政策供地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土地节约集约情况。主要监督检查批而未供、土地闲置等问题。
五是土地抵押融资情况。主要监督检查地方政府是否存在利用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的问题。
六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主要关注集体土地违规入市、农地违规流转等问题。
同时,对重大违法违规用地、信访举报线索、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土地税费收缴使用情况、土地登记情况、涉土规范性文件合规情况等一并进行检查。
四、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4年例行督察工作方案》,我县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二)迎接驻点督察阶段(
(三)整改阶段(
(四)迎接验收阶段(
1.县级验收。为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县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市级验收。市政府按照《例行督察意见书》的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土地例行督察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指导。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根据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对每个县(市、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周口市统一排序,同时选择名次靠后的一至两个县(市、区)领导进行约谈和间责。例行督察期间,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选择重点典型案件报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约谈和问责结果视情况向社会公开。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例行督察工作顺利过关。
(二)加强领导,强化协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早部署、早动员、早整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高规格的领导机构,组织专门队伍,抽调骨干力量,精心组织,开展迎检工作。对因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懈怠等行为导致土地例行督察不过关或被问责和约谈的单位和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此次土地例行督察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要主动衔接、加强协作、积极配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国家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用地定期核查通报、责令整改、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等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国土资源长效科学管理。
附件:例行督察资料清单
附件
例行督察资料清单
l.2013年度县、乡政府出台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及会议纪要。
2.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报表、报告、台账。
3.201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台账。
4.201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土地管理工作总结。
5.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基准地价图、基准地价表及区片综合地价资料。
6.2013年度城(镇)批次用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2013年度补充耕地、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土地登记,2011—2013年度土地供应台账及档案。
7.2013年度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台账及相关票据。
8.2013年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专项督察相关资料,2013年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台账及相关票据,政府土地抵押资料。
9.2013年度闲置土地清理相关资料,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资料。
10.地方特殊的土地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