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教体局制定的《太康县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9月1日 太康县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意见(县教体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改善我县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国家七部委《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农垦发〔2000〕3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1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对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统一部署,规范管理,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学生自觉饮奶,养成科学良好的饮奶习惯,增强我县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质,提高学生智力,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制定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强化安全意识,建立检查机制,确保学生饮奶安全。 (二)坚持审批认定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鼓励信誉好的大型骨干企业进行规模化的生产、储运、配送,实行有限的市场竞争。为确保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优先推荐经国家审批认定,并授予“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的国家级龙头骨干企业蒙牛集团、伊利集团向我县中小学供应学生饮用奶。未经过审批认定的企业,不得向我县中小学生供应学生饮用奶。 (三)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实行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首先在县城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幼儿园)及县直学校试点,待完善管理,总结经验后,再向其他学校推广。 (四)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生饮用奶计划”要坚持政府引导、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各单位要根据实际,积极稳妥地逐步推广,不得强迫学生征订,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企业和学校要积极做好困难学生的饮奶工作,确保“学生饮用奶计划”顺利、稳步、安全、和谐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太康县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组织、管理、协调与指导工作。 (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作为一项改善中小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的重要措施已被列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生营养与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国家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重要意义、目的、原则和工作方针。各学校要将“学生饮用奶计划”纳入学校“营养与健康教育”和“安全卫生知识教育”计划,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学生自觉饮用学生饮用奶。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组织者,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把此项工作作为改善学生体质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好、宣传好、引导好,要坚决停止无国家“学”字标识的牛奶或含乳饮料进入学校,严禁学校违法违规自制“豆奶”。学校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承办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得任意加价或收取其他费用。学校在储藏、保管、分发、废弃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处理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学生饮用奶企业承担。卫生、质监等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学生饮用奶卫生、质量监督,确保学生饮奶安全。卫生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对学生饮奶后的营养与健康状况进行跟踪监测。交警部门要为供奶配送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学生饮用奶按时送达学校。发改、财政、物价、农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为我县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扶持。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为“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保驾护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管理不善,擅自订购和组织学生饮用非国家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产品造成集体安全卫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教育部门要层层召开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 (二)组织征订。每学期开学后,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在积极宣传、正确引导的基础上,组织好学生自愿征订工作。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幼儿园)要协助定点供应配送企业做好学生饮用奶的征订、交费、接收、储藏、分发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三)供奶配送。学生饮用奶供应配送工作由我县专一学生奶配送公司承担,在配送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专业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质检资料和学生奶批次留样品(留样品必须在同一批次学生饮用奶全部发完后再保存48小时),确保学生饮用奶安全、及时、准确地送到各个学校。 附件:太康县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 件 太康县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胡军华(县委常委、副县长)副组长:王心安(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衡培祥(县教体局局长)成 员:曾庆远(县发改委副主任) 王郁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立松(县纠风办主任) 张太钦(县农业局副局长) 席明礼(县卫生局副局长) 郑喜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昌军(县国税局副局长) 郭宗华(县地税局副局长) 郭卫华(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许 鹏(县教体局纪检组长) 梁国栋(县教体局党组成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卢 岩(县公安局政办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梁国栋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