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康县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的
通知
来源: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5-06-30 08:31:5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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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政〔20259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康县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政府部门:

太康县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6月27日

 

 

太康县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

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周政办〔2025〕5号)要求,为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年底,建成县级邮政快递综合物流园1个,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逐步完备;改造提升达到乡镇公共配送服务标准的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 11 个;转型升级达到‘一站式’综合服务标准的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点 25 个,客货邮融合线路3条。到2026年年底,达到公共配送服务标准的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20个,覆盖率达到100%;达到“一站式”综合服务标准的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点60个,客货邮融合线路7条。最终快递实现县域范围建制村24小时内投递送达,培育优质农产品纳入“豫农邮选”品牌2个,打造年业务量超过千万件的邮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1个,邮储银行太康支行3年内累计在我县投放涉农贷款不低于20亿元,基本形成设施完善、功能健全、集约共享、双向畅通的邮政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建成运营县级邮政快递综合物流园

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县级邮政快递综合物流园,加强邮政、客运、货运、快递、农业、商贸、供销等主体相互合作,引进具有智能化云仓技术、智能物流配送体系的龙头邮政快递企业入驻,2025年底新建的园区投入使用。鼓励邮政、申通、极兔三家公司合作,利用邮政县乡运输车辆、交通客运班车或委托第三方公司等多种方式实现县级邮件快件集中运输至乡镇。(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邮政太康分公司)

(二)提升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利用效率

按照便民、集约原则,依托乡镇邮政支局所、交通客运场站等设施提升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通过增配设备、叠加服务、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快递企业抱团入驻,提升利用效率。鼓励邮政太康分公司通过增配设备,入驻马厂乡镇公共配送站,承接省外寄往涵盖张集、马厂、符草楼、朱口四个乡镇的邮政快递物流业务,由邮政乡村投递车或村村通客车等专属车辆直达四个乡镇村级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实现分拨中心直达到村的快递投递模式。对于未投入使用的镇级公共配送站,乡镇政府需发挥属地管理职能,督促邮政快递网点门店入驻公共配送站。鼓励利用邮政乡村投递车辆、交通客运班车或委托第三方公司等方式实现乡镇邮件快件集中运输至村级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实现乡镇邮件快件公共配送。2025年入驻运营覆盖乡镇公共配送站11个;2026年新增入驻运营乡镇公共配送站9个,累计达到20个。(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相关乡镇政府、邮政太康分公司)

(三)转型升级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

利用村民服务中心、乡村超市、邮政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等村级设施,打造具备快递收投、农村电商、政务服务、生活缴费、交通服务、农资销售、普惠金融等业务的“一站式”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2025至2026年底,除城关、城郊、毛庄镇外,其余乡镇利用辖区内集市的中心村转型升级“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站不少于3个,有条件的乡镇可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一村一站一人”模式,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实现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太康分公司、相关乡镇政府)

(四)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

1.“交通+邮政”融合。建立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利用行李舱或专用箱体代运邮件快件,具备条件的客运线路对客车进行客、货分区改造或购置定制化车辆。客货邮运营主体需规范运营作业,建立价格体系及服务标准。(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邮政太康分公司)

2.“邮政+快递”合作。利用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点扩大邮快合作范围,每个村级站点与邮政快递品牌合作不少于3个。对接农村电商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寄递需求,加大“农产品出村”服务力度。(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太康分公司)

3.“邮政+政务”合作。在邮政网点和村级“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站设立邮政政务服务专窗,确定邮政政务服务代办员,由邮政政务服务代办员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授权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代办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太康分公司)

4.推动运力资源互补共用。开通固定时间、线路、站点的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实现城乡客运班车、“村村通”客车代运邮件快件。使用农村物流新能源车辆,鼓励具备条件的线路使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2025年客货邮融合线路不少于3条;2026年,客货邮融合线路不少于4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太康分公司)

5.新技术新设备普及应用。在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配备自动化分拣设备,乡镇和村级网点使用智能扫描终端、智能邮箱、智能快递柜等。鼓励使用周转袋(箱)、托盘等标准化、单元化设备和专业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提高流转效率。在邮件快件寄递过程中应用车载卫星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等新技术,确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太康分公司)

(五)构建完善制度体系,提升规范安全水平

1.提升标准化运营。引导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协作,制定县乡村运营服务标准,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时效、投诉处理等要求,确保“定时、定点、定线路”,提升快递进村及时性、准确性。(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邮政太康分公司)

2.提高寄递安全水平。邮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邮政快递业的监督管理,督导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内相关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细化岗位职责,强化安全培训,保障运营安全。运用科技手段,完善非现场监管方式,逐步将县乡村邮政快递站点视频监控接入交通监控平台,提升寄递渠道监管效能。(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六)以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增添转型发展新动力

1.加快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减少产品损耗,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相关部门需用好专项政策,加大对寄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和购置相应冷链运输储存装备,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邮政太康分公司)

2.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邮储银行太康分行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建立“政银联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服务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服务产业上下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邮政银行太康分行)

3.推动农村电商融合发展。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立足人口规模大、交通便利、产业优势突出的地区,培育起步级电商村17个、五百万级电商村2个、千万级电商村2个,落实“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农副产品直播,培育电商公司18个,开展电商培训和交流活动19场,培训覆盖681人次;积极建设电商运营中心、直播中心和标准化农产品基地。(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太康分公司)

4.培育“豫农邮选”品牌。深入培育逊母口胡辣汤、朱口粉条、老冢菊花等特色农业产业,推动邮政、快递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强化农批对接、农超对接、产地销地对接,提高农产品品牌化、产业化水平。促进“邮政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打造老家河南特色和“豫农邮选”品牌。2026年,我县力争培育2个优质农产品纳入“豫农邮选”品牌。(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邮政太康分公司)

三、补助政策

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节点建设及融合、客货邮融合线路。利用普通公路客运站、乡镇运输服务站拓展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功能的设施设备纳入投资核算,申报程序和补助标准按照《河南省公路客运场站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豫交文〔2022〕127号)执行,不计入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补助总额;不便利用的,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区域性乡镇公共配送综合服务站建设补助分别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30万元/个,村级节点最高不超过0.5万元/个,且补助金额不高于县域范围县、乡、村节点投资总额的50%。邮政、快递企业进驻同一县、乡节点的数量不低于两家,每多一家分别增加不超过20万元、2万元。客货邮融合线路按照3万元/条标准给予县至村、乡至村客货邮融合线路补助,最高补助10条。

四、绩效管理

1.资金拨付方式。资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批下达,首次拨付为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纳入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支持范围时,后两次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运营绩效评价结果拨付。对建设进度快、运营效果好的乡镇视情提高第二次资金拨付比例。

2.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主要考虑项目建设进度、融合站点服务覆盖、邮件快件共同配送、送达时效等因素。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其中,优档乡镇数量不超过中档(含)以上乡镇数量的45%。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原则全额安排补助资金;结果为良的,按照80%安排补助资金;结果为中的,暂缓安排补助资金,给予项目6个月整改期,整改通过的,按照80%安排补助资金;结果为差的,不再安排补助资金并视情按比例收回原补助资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补助资金安排建议,省财政厅审核并下达资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已享受国省有关补助,或者已纳入相关政策补助范围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会商机制,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协调,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邮政太康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研究推进有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整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现有政策,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落实邮政领域地方履职能力建设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线路开通、适配车辆更新、信息平台建设等。

(三)加强行业监管。县邮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督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对寄递安全开展检查。各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防违禁品寄递,筑牢行业安全根基。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创新举措、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关注度,营造邮政快递服务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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