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办〔2017〕3号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确保制度衔接和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共同做好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依据省市相关文件,县政府决定建立健全太康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一)负责领导、组织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三)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的协调、衔接工作。
(四)加快推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五)督促检查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明朗(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副召集人:李洪刚(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王西安(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葛泽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白作涛(县委农工办副主任)
白符瑜(县发改委副主任)
薄兴成(县民政局副局长)
宋桂兰(县教体局工会主席)
郑先兵(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高宝思(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修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忠祥(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陈治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晓霞(县农牧局副局长)
刘世松(县卫计委副主任)
曾 木(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姚素灵(县审计局副局长)
赵昌军(县国税局副局长)
郭宗华(县地税局副局长)
蒲 康(县工商局副局长)
宋 蕊(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红星(县农商行副行长)
张 艳(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丁在贞(县银监办副主任)
王继业(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 霞(县残联副理事长)
陈 伟(县总工会副主席)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副局长薄兴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