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0年十件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
太政办〔2010〕3号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0-09-28 14: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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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2010年要办好十件实事,为切实把十件实事办实办好,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十件实事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分工通知如下: 1.加快城区道路建设。完成“四桥四路”工程,打通健康路到商贸路至银城路段,硬化老城区十条小街小巷;积极做好光明路改建和太康沟(未改造段)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责任领导:崔世岭 刘 涛 责任单位:县建委 县交通局 2.完善城区供水厂水源地建设,加快入户管网改造,供水入户率达到80%以上。 责任领导:崔世岭 责任单位:县建委 3.建设搬迁安置小区,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 责任领导:崔世岭 责任单位:县建委 4.完善人民广场、休闲广场基础设施,实现改造升级,打造城市亮点。 责任领导:崔世岭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5.在常营、清集、独塘三乡镇建设瓜果贸易市场,解决311国道经营瓜果道路堵塞问题。 责任领导:马 威 责任单位:常营镇 清集乡 独塘乡 县市场服务中心 6.完成天然气主输管道铺设,提高天然气入户率。 责任领导:张思民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7.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责任领导:张思民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8.城市居民医保覆盖面达到100%。 责任领导:张思民 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在县城新区建设一所专科医院,方便群众就医。 责任领导:胡军华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10.建设300个行政村“村邮站”,提升农村物流能力。 责任领导:吴兴华 责任单位:县邮政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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