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康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政办〔2014〕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太康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20日
太康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太康县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太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14年5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各乡镇、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及公路运输企业思想进一步统一,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路面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
(三)整治道路通行秩序。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1.各乡镇政府和县交通、公安交警、公路、安监等相关部门,对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详见附件《太康县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包括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标志标线缺失路段等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并确定具体的整治时限,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国省道缺少标线、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的隐患路段,要抓紧进行论证、立项、设计,确保整改资金到位,2014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7月2日前,要将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2.各乡镇政府要成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辖区内马路市场的取缔、规范工作,加强与县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辖区内道路畅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3.县发改、交通、公路、住建等项目审核、实施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对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要严格审批,并要求施工作业单位设置明显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城管工作人员要配合做好引导和疏导工作,防止人为导致交通拥堵现象发生。
(二)排查整治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
1.加强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将新发生的典型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县公安交警、交通局、运管站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强化对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源头管理责任;运管站要逐一检查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公路客运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对于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客运车辆驾驶人,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2.集中清理营运驾驶人违法行为。一是公安部门要定期清理交通违法记录。6月底前,要对2013年以来,驾驶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违法未及时处理的客运驾驶员,告知交通运输企业,限期整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和营运过程进行责任倒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整治道路通行秩序
1.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时对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查找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掌握2014年上半年影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发展趋势的不利因素,确定辖区交通事故预防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型、重点违法行为等,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形成联合整治态势。
2.严查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国道106、311线太康县路段,省道太柘、太睢路段为整治重点,采取区间测速、流动测速和固定测速相结合的多种方法严厉查处超速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公路客运车辆和重、中型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货车违法行为,要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按车籍所在地、车辆品牌等进行登记,汇总后及时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县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治理县域内拖拉机违章载人、黑车非驾、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全面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夏收期间农机领域安全平稳。
4.县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强化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校车与搭载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注重宣传的协作、联动和社会化。以实施“ 五进 ”宣传活动为载体(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面。对有关道路安全隐患、营运车辆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要在核实后通过媒体曝光,并由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或纠正。
2.设立曝光台和温馨提示栏。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单位,要加大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开展节假日、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段安全出行提示性宣传活动,对具备条件而没有按时整改的道路安全隐患和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3.积极开展与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对客运、货运、出租等运输企业、场站的安全负责人、驾驶人和所有中小学校车驾驶人,要普遍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报省、市和本县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以案说法,讲解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切实增强其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安排。县交通、公安交警、农机、公路、教育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监管。各乡镇要积极协调派出所共同开展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
(二)加强督导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派出联合督导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段、重点道路,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对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乡镇,要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对于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县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处理。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县道路交通重点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排查整治的重点地区,了解掌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管理保障、工作机制、科技应用等多方面开展调研,提出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意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附件:太康县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太康县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序 号 |
危险路段 名称 |
所属 乡镇 |
道路 类别 |
安全 隐患 |
整治 措施 |
01 |
许楼 马路市场 |
毛庄乡 |
106国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02 |
平岗 马路市场 |
王集乡 |
106国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03 |
王集 马路市场 |
王集乡 |
106国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04 |
龙曲 马路市场 |
龙曲乡 |
106国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05 |
常营 马路市场 |
常营乡 |
311国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06 |
清集 马路市场 |
清集乡 |
311国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07 |
独塘 马路市场 |
独塘乡 |
311国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08 |
符草楼 马路市场 |
符草楼乡 |
311国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09 |
朱口马路市场 |
朱口乡 |
326省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10 |
刘寨马路市场 |
高朗乡 |
326省道 |
马路市场 挤占道路 阻碍交通 |
取缔或规范马路市场 杜绝违法占道经营 |
11 |
官桥险桥 |
独塘 |
311国道 |
连续急弯、险桥 |
增设防护栏、 警示标志 |
12 |
杨桥险桥 |
符草楼 |
311国道 |
连续急弯、险桥 |
增设防护栏、警示标志 |
13 |
黑河桥 |
毛庄 |
106国道 |
急弯、险桥 |
增加警示标志及修 设置减速带 |
14 |
张大庄 急转弯一处 |
王集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15 |
王集瑯蚜岗窄桥 |
王集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维修 |
16 |
田庄东100米窄桥一座 |
王集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维修 |
17 |
茅草六村有小窄桥一座 |
王集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维修 |
18 |
考主岗村东有旧桥一座 |
王集 |
县乡道 |
危桥 |
增加警示标志及维修 |
19 |
高贤北窄桥 |
高贤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维修 |
20 |
李庄急转弯 |
高贤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21 |
王桥急转弯一处 |
高贤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22 |
漳岗有弯路和窄桥一座 |
高贤 |
县乡道 |
急弯、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23 |
具台岗东200米有窄桥一座 |
高贤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24 |
具太岗西有窄桥一座 |
高贤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25 |
高贤南有三岔路弯路一处 |
高贤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26 |
花庄有小窄桥 |
高贤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27 |
花庄村西 有急转弯 |
高贤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28 |
花庄村头有急转弯 |
高贤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29 |
吴庄 有窄桥一处 |
高贤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维修 |
30 |
张庄 有窄桥一处 |
高贤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31 |
李大庄 有急转弯一处 |
高贤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32 |
漳岗西 有窄桥一处 |
高贤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33 |
肖庄 有窄桥一座 |
高贤 |
县乡道 |
危桥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34 |
高贤东300米有断桥一座 |
高贤 |
县乡道 |
危桥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35 |
漳岗北窄桥 |
高贤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36 |
斧头岗南有弯道一个 |
高贤 |
农村公路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37 |
杨庄南有弯道一个 |
高贤 |
农村公路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38 |
高贤北有旧大桥一座 |
高贤 |
县乡道 |
危桥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39 |
官庄弯道 |
高朗 |
县乡道 |
连续弯道 |
增加警示标志 |
40 |
燕庄北地 |
高朗 |
县乡道 |
连续弯道 |
增加警示标志 |
41 |
后庙弯道 |
高朗 |
县乡道 |
连续弯道 |
增加警示标志 |
42 |
焦桥村西弯道 |
高朗 |
农村公路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43 |
河坡急转弯一处 |
龙曲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44 |
丁庄小窄桥一座 |
龙曲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45 |
河坡弯路三岔路一个 |
龙曲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46 |
王书印村弯道一个 |
龙曲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47 |
可杨村弯道一个 |
龙曲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48 |
王洼庄有窄桥一座 |
芝麻洼 |
县乡道 |
危桥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49 |
芝麻洼西街有窄桥 |
芝麻洼 |
县乡道 |
危桥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50 |
芝麻洼西南有窄桥 |
芝麻洼 |
县乡道 |
道路较窄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51 |
芝麻洼东有急转弯路 |
芝麻洼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52 |
符草楼至马丁公路有危桥一座 |
符草楼 |
农村公路 |
危桥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53 |
符草楼至马丁老屯弯道 |
符草楼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54 |
东街村有弯道 |
杨庙 |
农村公路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55 |
杨庙东北角有危桥一座 |
杨庙 |
县乡道 |
危桥 |
增加警示标志及 维修 |
56 |
北街村小店村间有危桥一座 |
杨庙 |
县乡道 |
危桥 |
增加警示标志 |
57 |
郑寨村北有弯道一个 |
转楼 |
县乡道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58 |
转楼和张村之间弯道 |
转楼 |
农村公路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59 |
许楼村 有泥水弯道 |
毛庄 |
农村公路 |
急弯,通行不便 |
增加警示标志 |
60 |
陈庄弯道一个 |
大许寨 |
农村公路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61 |
板桥东 |
板桥 |
县乡道 |
S型弯道 |
增加警示标志 |
62 |
李大庄 有弯道一个 |
五里口 |
农村公路 |
急弯 |
增加警示标志 |
63 |
湾子桥弯道 |
马头 |
县乡道 |
连续弯道 |
增加警示标志 |
64 |
榆园村 |
马头 |
县乡道 |
连续弯道 |
增加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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