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5-10-27 15:33:5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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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太政办〔2015〕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启用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5〕35号文件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豫政法〔2015〕28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执法主体资格确认,上报执法部门信息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执法机构)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最新“三定”规定(复件印,加盖政府公章)以及《河南省行政执法部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于2015年6月12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做好换证人员资格审核,采集上报换证人员信息

   2015年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以下简称“两证”)采取重新申报的方式进行。

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申请“两证”人员条件和范围,审定换证人员名单,做好个人信息采集,认真填写《申请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汇总表》和《申请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3),于6月25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各执法单位要按照分级审核原则,根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情况,做好本单位申请“两证”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两证”信息汇总表上报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必须签字确认,严禁临时工、合同工及工勤人员申请《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三、认真组织做好培训考试

   全县换证培训考试工作自2015年7月开始,截至9月15日完成。

   (一)培训考试人员范围

   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初审确定的申请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方可参加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考试。

   (二)培训考试方式

   培训考试由市、县两级分级实施。综合法律培训考试由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实施,专业法律培训考试由各执法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垂直管理执法部门的培训考试由省级执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法律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时间各不少于16学时。培训要坚持执法人员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灵活采取案例教学、专题辅导、举办讲座、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综合法律考试从省政府法制办建立的题库中随机确定考题,采取闭卷形式。

   (三)培训考试内容

   综合法律培训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同时,参加培训人员要认真学习省政府法制办编写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

   专业法律培训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各级执法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本系统现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及部门内部制定的各项执法规范、执法监督制度等,具体内容由省政府所属执法部门根据执法实践及国务院部委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市、县政府法制办将对各单位培训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随机抽查,对培训考试走过场、走形式的,将给予通报处理。凡考试不及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不予办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015年换发“两证”工作将启用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和证件样式,主要采取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统一制证、分级核发的方式进行。申请、审核、制作、核发证件工作自9月开始,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各执法单位须及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要将本单位最新“三定”规定的电子扫描件制作成word文档格式,供上传《管理系统》使用。二要做好申请换发“两证”人员的数码照片采集工作(格式要求见附件4),供上传《管理系统》、制作“两证”使用。三要做好专业法律考试成绩登记工作,供录入《管理系统》、确认执法人员资格使用。具体上传方式及证件申请、审核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2015年换证工作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培训时间、统一考试时间、统一信息报送、统一制作证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换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切实担负起各项工作责任,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2016年1月1日起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持新证上岗执法。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要抓紧开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工作,并按要求准时上报县政府法制办。凡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依法进行委托执法的,要坚决予以清理。要认真做好换证人员资格审核工作,切实把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要按时完成培训考试工作,认真做好换发“两证”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报相关表格,具体式样登录邮箱1563265303@QQ.com(密码:03946863229)自行下载,并在限定时间内一并报送纸质和电子《汇总表》各一份。各执法单位要在6月25日前将规定格式的电子照片发送到县政府法制办(邮箱:1563265303@QQ.com)。

换证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法制办。换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将工作完成情况于2016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法制办。

联 系 人:张艳

联系电话:0394—6863229  

邮  箱:1563265303@QQ.com

附  件:1.河南省行政执法部门信息汇总表

2.申请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汇总表

3.申请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信息汇总表

4.照片采集要求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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