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28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周政办明电〔2012〕8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是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通过整合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实现基层调查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统计数据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在线验收并汇总统计数据的一种新型统计调查制度。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是统计调查流程的系统再造,是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保证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有利于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和调查单位的重复填报,减轻调查单位统计负担;有利于统计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工作流程,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对于推动统计建设和发展,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富民强县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全县深化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任务。
二、明确任务,密切合作
企业一套表是国家统计局“四大工程”建设的核心,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是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重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改革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把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做好本辖区内统计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期间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依法上报和统计信息的连续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既是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实施、部门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各方面条件,认真组织实施本区域、本系统内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
县发改委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向县统计部门提供新开工项目和进度信息。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住建、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建筑、房地产、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一套表的组织管理,强化对重要领域指标的监测,尽可能避免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所带来的数据波动;督促调查单位按要求配备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配齐专兼职统计人员,开通互联网专线并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县税务、工商、编制、民政、质检等部门要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行政记录,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随时保持最新状态。财政部门要对改革中的硬件设施及工作必要经费作出预算安排。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为全县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统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统计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企业统计人员正确把握统计工作要求和方法。明确一套表改革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进一步做好数据质量审核和上报工作,并及时分析总结。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加大调研力度,提高数据质量,防止统计数据大起大落。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协调单位相关统计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迟报、不拒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三、抓好源头,加强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要重点协调企业全面推进“三上”基层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督促企业配备联网直报要求的设施设备,加强网络环境建设,增配机器设备,做好保障数据处理平台平稳运行和数据安全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制度、数据采集操作流程和统计进度、历史台账,成立统计机构,明确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四大工程”改革顺利实施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为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太康县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工作。要实行责任分包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内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好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确保一套表改革经费需要。县政府将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失误,统计数据出现较大偏差的乡镇、部门和直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太康县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 件
太康县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贾庆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于洪波(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高毓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莹(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梁 飞(县发改委副主任)
张建东(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李红兵(县工信局副局长)
葛 灏(县民政局副局长)
卢壮志(县住建局纪检组长)
刘 迅(县商务局副局长)
崔 杰(县国税局副局长)
郭宗华(县地税局副局长)
蒲 康(县工商局副局长)
李华东(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玉峰(县统计局副局长)
郑爱玲(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良静(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焦阳光 (县委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王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