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执行说明
来源: 县人社局 时间: 2023-12-07 10:41:3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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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执行说明


创业担保贷款是“心系创业,普惠为民”的国家重点惠民政策,它是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创业者为扶持对象发放的贷款。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的流程办理。

政策执行的相关文件依据是:《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18〕4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8〕4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29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具体实施情况:

(一)适用对象

1) 个人贷款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线均应按照原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不包括退休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为:

1.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标识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3.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持有《转业军人证》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

4. 刑满释放人员。持有《刑满释放人员》证明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 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持有高校毕业证的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高校毕业学年的毕业生要进行个人承诺;

6.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工作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要进行个人承诺;

7. 返乡创业农民工。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返乡创业农民工要进行个人承诺;

8.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

9. 网络商户。持有网络经营的营业执照或虽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已在电商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且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

1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贫困劳动力。

11.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及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起,应没有其他贷款。

2) 小微企业贷款

1.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 第(一)项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 8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时小微企业吸纳的人员应不在其他单位就业。

(二)受理机构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受理方式

窗口预约或线上受理。

(四)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 20 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担保人

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金融、保险、能源、烟草、卫生、通讯、铁路、新闻等企业单位中具有正式劳动关系,在编在岗,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办理要件

1)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①《 各省辖 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③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④营业执照等经营项目证明;⑤反担保 相关材料;⑥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2)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①《 各省辖 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③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④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 社会保险费缴纳票据 等材料;⑤反担保相关材料;⑥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贷款利率和期限

自2022年5月19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为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创业贷款,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两年的,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可达到3次。




太康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2023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