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4-12-09 15:01:4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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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一、检查制度

1、检查目的

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防控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用药安全。

2、检查依据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检查人员

实施现场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4、实施检查

(1)、进入医疗机构现场后,首先向医疗机构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目的,确定检查陪同人员。

(2)、在医疗机构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医疗机构保存的文字资料、对药品使用和储存情况进行检查。

3)检查过程中,对于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并与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确认。

二、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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