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指南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下简称《清册》)格式,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社保卡号等。
2.村委会审核农户上报的补贴面积,据实填报《清册》,公示无误后上报乡镇政府。
3.乡镇政府审核无误后在汇总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补贴明细电子版一同报送县农业农村部门。
4.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出全县补贴总面积,根据上级拨付资金总量,核定出补贴标准,将补贴数据通过“一卡通”系统推送到县财政部门。
5.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与银行有关部门对接,把补贴资金拨付到全县种地农户社保卡银行帐户。
(指南内容随上级有关政策调整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