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3〕18号)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依法对我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受害人进行及时救助,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牵头起草了《太康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公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次性困难救助资金筹集
第三章 一次性困难救助的条件及标准
第四章 申请所提交的材料及审核、办理流程
第五章 监督措施
第六章 附则
二、查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及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内容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点击附件下载《管理办法》电子版,或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向太康县公安局联系获得本《管理办法》纸质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社会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太康县公安局,反映与该《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郭锦瑞 联系电话:0394-6819529
电子邮箱:2111625870@qq.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太康县银城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太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
附件:太康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管理办法(试行).docx
太康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