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时间: 2019-05-16 16:26:03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职能和主要职责
二、部门构成及经费供给方式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第一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职能和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太康县委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康县我人民检察院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太编[2003]11号),设立太康县检察院,内设15个科室。主要职责是:
(一)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方案;
(二)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呈报授衔和管理工作。
(四)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六)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太康县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决有错误的,依法提请抗诉。
(八)受理单位和个人工作人员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九)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教育培训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构成及经费供给方式
太康县检察院现有行政编制111人,实有人数102人,单位性质行政机关,经费预算性质:财政预算拨款,内设14个职能股室: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科、民行科、控申科、技术科、计财科、法警大队、监察科、检委办、案管办、机关党委。 部门预算构成:检察院本级,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本部门、单位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预算资金、政府采购及“三公”经费全部公开。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部门、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用于下一年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增加当年追加支出的计划;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四)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非税优惠政策等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太康县检察院预算只包括太康县检察院机关本级,没有二级单位。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2214.36万元,支出总计2214.36万元,与2018年2011.1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3.17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办公办案费年初预算额增加。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221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0.3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上级转移支付304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元。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22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16万元,占62%;项目支出851.2万元,占38%。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10.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8年1656.1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54.17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办公办案费年初预算额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1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099.87万元,占57.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4万元,占0.2%;商品和服务支出258.85万元,占13.6%。经常性项目支出547.2万元,占28.6%。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94.2万元减少4.2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0元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90万元减少4万元。
(3)、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的4.2万元减少0.2万元。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3.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1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由于我单位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所以不存在收支数据。
1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1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1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检察院2019预算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