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团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中共太康县委、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设置共青团太康县委员会。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主要任务:
(1)领导全县的共青团工作。
(2)领导全县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实行指导和管理。
(3)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4) 贯彻实施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5)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6)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7)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8)承担县委、县政府、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的上通下达、财务、统计、考勤、会议筹备工作;受理团员青年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其它各部室的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编发团内信息,下达各类文件、总结、计划等;负责综合治理及青年问题理论研究。
(2)组织、宣传部
研究制定全县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队伍、团县委机关和团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团干部和全县团组织的文化活动,指导全县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团县委的新闻宣传工作、
学校少年部
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团队工作;指导青年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处理青少年来信来访及青少年咨询;推进青少年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积极开展希望工程的实施工作。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县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2.66万元,本年支出32.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2.66万元,本年支出32.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你部门应自县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四、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八、其它要求[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向归口服务的县级部门提出的其他相关改进工作的要求,相关内容由各部门预算管理处把握]。
太康县团县委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出国出境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三公经费表
2015决算报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