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太康县教育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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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教育工作的纪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教育工作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
2、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指导协调乡镇、局直学校的教育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督促、落实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
3、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进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4、按照国家计划和规定权限,负责各类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我县的招生,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拟定和下达县属中等专业学校、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统筹管理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统筹教育经费的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按规定权限负责教育资金的内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离任前的审计工作。
6、主管全县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7、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
8、负责局属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点、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9、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10、规划并指导全县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康县教育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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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万元,支出总计2363.0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88.8908万元,增长259.1%(说明:1、2016年新建城南新区学校-莲溪中学,因当年未单独设立资金账户,年终财政决算时将莲溪中学项目资金4840万元并入教体局局机关进行决算;2、2016年用于教育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26万元;除去以上两项资金2016年较上年实际增加122.8908万元,实际增长5.8%,增长项目为工资津贴及住房公积金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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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7607.3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4.8566万元,占99.6%;其他收入32.4808万元,占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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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7607.3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7.3374万元,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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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574.856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28.6286万元,增长270.2%。(说明:1、2016年新建城南新区学校-莲溪中学,因当年未单独设立资金账户,年终财政决算时将莲溪中学项目资金4840万元并入教体局局机关进行决算;2、2016年用于教育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26万元;除去以上两项资金2016年较上年实际增加162.6286万元,实际增长7.9%,增长项目为工资津贴及住房公积金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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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6.85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30.6286万元,增长231.2%。(说明:2016年新建城南新区学校-莲溪中学,因当年未单独设立资金账户,年终财政决算时将莲溪中学项目资金4840万元并入教体局局机关进行决算;除去以上两项资金2016年较上年实际增加109.3714万元,实际增长5.3%,增长项目为工资津贴及住房公积金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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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6.85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611.2466万元,占97.6%;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125.8万元,占1.9%;住房与保障支出39.8万元,占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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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18.2万元,支出决算为6776.8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建城南新区学校-莲溪中学,因当年未单独设立资金账户,年终财政决算时将莲溪中学项目资金4840万元并入教体局局机关进行决算。除去以上资金2016年实际支出决算为1936.8566万元,实际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增长原因为补发2014年10月-12月、2016全年工资津贴、2016年7月-12月预增资和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18.2万元,支出决算为6776.8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建城南新区学校-莲溪中学,因当年未单独设立资金账户,年终财政决算时将莲溪中学项目资金4840万元并入教体局局机关进行决算。除去以上资金2016年实际支出决算为1936.8566万元,实际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增长原因为补发2014年10月-12月、2016全年工资津贴、2016年7月-12月预增资和住房公积金。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6.85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0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196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83万元,支出决算为0.5296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296万元,完成预算的4.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4704万元,下降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704万元,下降5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296万元,占0.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9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活动。项城市教育体育局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访人员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南新区学校-莲溪中学建设。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1.2466万元,比2015年增加4565.0186万元,增长223.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5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56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项城市教育体育局共有车辆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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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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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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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结合本部门公开01至公开08表给出名词解释,本单位公开表中有的、金额较大的要给出名词解释,没有的要删除!
例1
某部门公开01表中收入栏“一、财政拨款收入”、“六、其他收入”两项有数据,则可给出以下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其他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
例2
某部门公开01表中收入栏六项均有数据,则可给出以下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其他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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