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县委党校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委。下设办公室、函授站、教务教研室、后勤管理室。编制39人,现有教职工29人,其中专业教师3人,拥有讲师1人、助理讲师2人。占地面积3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拥有可容纳380人的多媒体报告厅一处,可容纳60人的教室两所。是县委轮训和培训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的重要阵地,是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从严治校,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绩。曾多次荣获全市党校系统教学统筹、科研等项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荣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档案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3年度四制工作综合考评优秀领导班子称号。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县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5.7769万元,本年支出255.776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5.7769万元,本年支出255.77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县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核拨你部门事业收入0万元。
五、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六、你部门应自县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七、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八、其它要求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向归口服务的县级部门提出的其他相关改进工作的要求,相关内容由各部门预算管理处把握。
太康县委党校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8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16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0元,无公务出国出境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三公经费表
2015年太康县委党校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