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司法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构成及经费供给形式
(一)、 部门构成
(二)、 经费供给形式
第二部分 职能和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附: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太康县司法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构成及经费供给方式
(一)、部门构成
太康县司法局共有行政编制68人,实有人数86人,单位性质属行政单位。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纠纷排查、公证、律师等职能。
(一)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制订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 (六)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负责本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费预算性质财政预算拨款。
二、职能和主要职责
局内设9个股室和23个乡镇司法所,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机要、档案、文印、信访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关系,处理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经验材料、工作信息和简报等起草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办室 负责系统内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全系统干警的思想教育工作,对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全系统的人事警务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人员的年度考核;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宣传教育股(普法办、依法治县办公室) 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普法规划的实施和落实进行督导和检查;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提出建议;负责依法治县工作;协助各股室搞好全系统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层股 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司法所、调委会、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基层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社会安定;负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科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证处 负责办理有关公证业务工作;负责公证处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有关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指派、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警纪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局各科室业务工作开展的督导检查;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评议以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系统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 (八) 计财股 ?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拟订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及警车的管理;负责司法行政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和考核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编制审核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为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服务。
(九) 社区矫正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科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乡镇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街道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民间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二、组织开展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街道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培训街道、社区普法骨干,负责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三、协助基层政府积极开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四、开展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法律咨询和建议;
八、为地方政府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做好法律参谋,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本部门、单位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预算资金、政府采购及“三公”经费全部公开。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部门、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用于下一年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增加当年追加支出的计划;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四)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非税优惠政策等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299.82万元,支出总计1299.82万元,与2016年1034.4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5.3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增加265.33万元.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129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9.8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元。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129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82万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9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65.3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增加265.33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99.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3(类)支出1299.82万元,占100%; 工资及福利(类)支出503.36万元,占3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1万元,占9.8%;商品服务(类)支出669.35万元,占51.5%。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6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4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14万元减少了0.54万元,较上减少了3.8%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6万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12万元减少了0.4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6%
(3)、公务接待费1.9万元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2万元减少了0.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69.35万元,包括公务费547.70万元、其它公用经费27万元、工会经费3.41万元、职工福利费7.25万元、其也商品和服务支出83.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1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201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