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计生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太康县人口计委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五)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六)监测生育政策执行和人口发展变化,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和信息综合,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工作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九)制定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内务和国有资产。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十一)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十二)指导太康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保卫等机关工作;承担太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国家、省、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信访、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研究工作;研究拟定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建议;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股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规章;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宣传教育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六)科学技术服务股(出生缺陷预防股)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管理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指导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七)财务审计股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及药具的中长期需求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工作。 (八)人事股(国际合作项目办公室)
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太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县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006.49万元,本年支出5006.4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006.49万元,本年支出5006.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县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核拨你部门事业收入0万元。
五、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六、你部门应自县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七、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