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卫生局2014年决算及2015年预算公示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三)指导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四)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七)组织制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策略,规划并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依法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八)组织制定全县卫生监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服务监督。
(九)组织制定全县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十)组织制定全县社区卫生、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一)制定全县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二)组织制定全县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普及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县直各部门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订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红十字会开展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卫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十六)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2269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01.54万元,事业收入51869.43万元,其他收入8827.27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29935.89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92009.13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4257.36万元,支出预算54257.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太康县卫生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4.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3.2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2014年太康县卫生局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等,接待46批次,292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卫生局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