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来源: 财政局 时间: 2016-10-21 16:09:2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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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中共太康县委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太发[2015]2号),设立太康县商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粮食局承担的职责划入商务局,不再保留县粮食局。内设12个股室。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研究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负责全县内外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全县招商引资计划、措施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宣传太康的综合投资环境、招商优势和特色;组织招商项目的收集、筛选和发布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高质量的项目库;统一组织全县大型招商活动,并搞好项目的跟踪督查落实;规范出国招商行为;牵头组织开展招商环境的综合评价,负责内外投资者的投诉工作,代表县政府组织召开内外商投资者投诉联席会议;负责对重大投诉案件(事)件的督办;对重点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
   负责组织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成品油、润滑油、煤炭的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拍卖、典当、畜禽屠宰、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等管理工作。
    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许可证的申报和实施;负责国家、省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众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理制以及鼓励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加快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制定全县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和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鼓励类外商投资限额以上项目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限额以下直接利用外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负责限额以上、限制投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进出口工作。
    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定我县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依法组织、申报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申报并指导以太康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负责全县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人员选派和管理;负责审核申报全县从事经贸活动人员和劳务人员出国批件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协调指导县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县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建议。
    17.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全县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县级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制度。
    18.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省和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油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19.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20.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县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全县粮油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
  21.拟订全县主食产业化及粮油深加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22.拟订全县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
    2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太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县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12万元,本年支出61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12万元,本年支出6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县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核拨你部门事业收入0万元。
    五、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六、你部门应自县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七、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厅。
   八、其它要求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向归口服务的县级部门提出的其他相关改进工作的要求,相关内容由各部门预算管理处把握]。
   太康县商务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3万元,无公务出国出境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表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商务局本级(修改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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