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太康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副处级单位,现有26个内设机构及11个基层法庭,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物、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及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他应有基层人民法院承办的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县法院内设办公室、行政科、政治部、监察室、研究室、宣传科、金融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法警大队、信访中心、机关党委、绩效考核办公室、司法技术科、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审判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局综合科、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军人权益保护庭和毛庄法庭等11个基层法庭。
(二)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县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太康建设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各项工作新发展的重要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坚持依法治国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提升司法品格技能、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提升司法为民能力上有新作为,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以上目标任务,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宣讲、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刻理解“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准确把握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形成工作整体思路和布局,推动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建设新太康中发挥更大作用。
2、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打造过硬法官队伍。认真开展纠风整纪工作,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人和事。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法官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竞赛练兵活动,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培养干警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加强基础建设,加强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平衡发展。
3、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通过刑事审判全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及时高效的审理民商行政案件,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尽最大努力实现群众胜诉权益;发挥司法裁判的导向作用,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正确处理好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全面优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运用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回应社会的关切和疑惑。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工作职责,完善法官绩效考评制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4、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引导法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纪律约束和惩戒,落实廉政谈话、任职回避等廉政工作制度,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功能作用,定期开展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情况监督检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把审判权、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5、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按照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步骤,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审判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纳入员额制序列,建立起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要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制定院长、庭长和法官权力清单,既要实现绝大多数案件由独任庭和合议庭独立进行裁判,又要科学把握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要在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上有新突破,加强绩效考评工作,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和研究,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要在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上有新进展,探索建立财产调查与管理、执行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动员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6、不断优化为民服务机制。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的功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自身实际和群众需要,推广“车载法庭”、“假日法庭”等巡回审理模式,探索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网上送达等工作方式,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诉讼指导,做好诉讼风险告知、举证责任告知和法律释明等工作,为没有委托律师、代理人的当事人提供程序性诉讼指导和帮助。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选择自动和解、小额速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尽可能减少诉讼活动对当事人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7、主动做好接受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司法权力必受监督的理念,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县委、县人大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关心和支持。进一步完善联络工作制度,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诉讼活动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72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722.55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 1722.55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891.86万元,占51.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10 万元,占6.86%;商品服务支出712.59万元,占41.38%。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891.86万元,占51.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1万元,占6.86%;商品服务支出712.59万元,占41.38%。
2016年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9.15万元,比上年减少4.0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用和去年预算数相比减少了2.06万元,因公车改革,公车数量由原来的34辆减少为25 辆。2015年我院车辆购置预算为58.1万元。
附件:太康县人民法院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