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措施》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4〕31号),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更好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及银行代发、实名制考勤等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优化欠薪问题核处流程,提高处置质效,加强源头治理,增强工作合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实施本措施。
二、目的意义
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做好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人社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若干法律责任条款的实施意见》(豫人社办〔2021〕25号)、《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1号)、《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周政办〔2024〕28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制订本措施。
四、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合同签订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缴纳工资保证金
(三)违规分包工程的查处
(四)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缴纳
(五)欠薪问题的查处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的应用
(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太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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