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现就招生政策作以下解读。
一、今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民同招,坚持阳光招生,加强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义务教育入学保障,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太康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县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县入学的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具有太康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县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县入学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今年学校的招生片区是如何划分的?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以路、河为界给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范围。
四、太康县义务教育招生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一)发布招生政策解读(8月初)。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制定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通过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太康教育”向社会发布招生政策解读。
(二)“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报名(8月11日-8月13日)。学生家长(监护人)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在规定的线上报名时间段内进行线上报名工作。
(三)线下报名(8月16日-8月18日)。因网络使用不便或不符合线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拟入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四)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及发布录取结果(8月19日-8月24日)。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根据线上线下审核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张榜公示。
(五)阳光分班、学生报到(8月26日-8月29日)。
(六)正式开学(9月1日)。
五、什么是“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怎么使用呢?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今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可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完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将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户籍核验、居住证核验、不动产权证书核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验等5项事集成为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报名条件:1.房户一致。需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信息、房产坐落地址与户籍信息相一致;2.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平台使用方式有两种:
一种方式是移动端,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中豫事办小程序“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办理;
另一种方式是电脑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办理。
六、不会网上注册报名怎么办?
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七、现场审核需提交什么资料?
(一)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居住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二)重点区域学校将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八、如何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全面落实“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九、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的材料有: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一方的劳动用工合同(含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如有疑惑可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可向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咨询电话:0394-6823166。也可到招生片区学校现场咨询,或拨打学校招生联系电话。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