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太康县城关镇疫情风险等级的
通 告
(第30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及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22日零时起,将太康县城关镇建设路以西、交通路以南、原小铁路以东、谢安路以北合围地区;建设路北段、福兴社区、原纱厂家属院合围地区,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调整后,太康县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
特此通告。
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