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的通告
(第31号)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4月22日起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的经营场所
全县范围内商场、超市、理发店、农贸市场、农资市场、母婴用品店、宾馆酒店(暂不开放洗浴业务)、餐饮(暂不堂食,可以外卖)、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物流快递网点和移动、联通、电信营业网点等。
二、有序恢复教学秩序
平稳有序、分级分批恢复各类学校线下教学,具体安排按照太康县教体局复学通知执行。
三、暂不开放的经营场所
全县范围内药店、诊所、影剧院、棋牌室、网吧、酒吧、KTV、游戏厅、电竞室、台球室、彩票店、健身房、游泳馆、洗浴、足浴足疗、美容机构和按摩店等,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序开放的经营场所相关要求
1、经营场所开放之前,必须经过行业管理部门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开业。
2、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商家要加大对所属经营场所消毒力度和频率,确保场所通风,严禁密闭经营。
3、商家安排专人做好进店顾客测量体温、登记信息、查验“健康码”、“周口通场所码”工作,劝导顾客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线,并配备口罩、免洗消毒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资。
4、控制进店人数,积极采取限流措施,确保同一时间段,进店人员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5、商家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管理,督促员工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作息,掌握好员工及其共同生活亲属身体健康状况、人员交往、旅居史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隐瞒。
6、商家在开业前,必须向公安部门或在云上太康APP上申请“周口通场所码”,未申领者不得开业。
为确保我县部分经营场所有序开放,相关场所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坚决予以关停,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管理部门履职情况及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和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商户,严格问责和处理。
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