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来源: 财政局 时间: 2021-10-15 14:34:1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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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调整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基本原则,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政府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衔接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三、实施目标

根据我县“十四五”规划与年度计划,通过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确保全县已脱贫的168个脱贫村不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 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6号)、《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的要求和我县实际进行筹资整合。本方案预定统筹整合规模484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368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200万元,市财政资金2605万元,县财政资金7000万元。共涉及项目三大类98个项目,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41个,生产发展类项目56个,其他类项目1个。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41个,预计投资13342.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977.46万元、县级资金4365万元。

1、2021年太康县生活污水管网配套设施项目(8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8个,为毛庄镇、符草楼镇等8个乡镇16个行政村建设生活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包括下水道、沉淀池、大三格等),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推经济发展,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改善生态环境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3117.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17.64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7月5日招投标,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项目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5)责任单位:毛庄镇、符草楼镇、张集镇、老冢镇、五里口乡、大许寨镇、王集乡、高贤乡人民政府。

 2、2021年太康县农村危桥改造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1个,为板桥镇、大许寨镇等22个乡镇重建桥梁78座,分布在76个行政村;除单跨6米桥梁,下部采用重力墙基础,上部采用矩形板外,多跨跨径6m桥梁,上部为C30 混凝土矩形板;跨径8m、10m桥梁上部结构为C30 混凝土空心板桥梁下部均为C25 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桥面净宽5.0m,不设人行道,两侧各设护栏,跨径6m、8m桥面总宽5.5m,跨径10m桥面总宽6m;个别采用圆管涵,直径为0.6~1.5m。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推经济发展,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改善生态环境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245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54.3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7月5日招投标,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脱贫户、行政村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 2021年太康县以工代赈项目(2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2个,为清集镇东扶行政村实施村道扩宽8.5米,厚度18厘米,长度1000米;排水渠整治疏通450米,边坡加固4000平方米;通车桥一座,长度12米,宽度6.5米;人行桥3座,长度6米,宽度2.8米;灌溉设施;为老冢镇范庄行政村实施通及边坡加固,水渠底部及边坡900mm高处在压实后的土层上铺防渗膜一层后再浇筑砼。水渠边坡顶部设圈梁,截面尺寸250mm×350mm,长度与水渠尺寸相同,圈梁内设置通长4φ14钢筋、箍筋采用圆钢φ6@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25。改造水渠总长度470m,水渠坡面铺设植草砖1677㎡。水泥混凝土改造路面3271.5㎡,其中:新修混凝土路面837m,厚度15cm,宽度2.5m,路面面积2092.5㎡;地面硬化面积1179㎡,厚度18cm。新建灌溉机井一眼为直径40cm砼管,井深40m,配套设备齐全。水渠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等。方便群众从事生产活动,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593.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3.59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7月5日招投标,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验收

(4)绩效目标:方便群众从事生产活动,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带动脱贫户26户99人,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42021年太康县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1个,为大许寨镇、清集镇等8个乡镇17个行政村新建通村、组硬化路,新建道路全长27745米,面层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为4.5米、4米、3.5米、3米面层为15公分、18公分厚c30混凝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推经济发展,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改善生态环境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190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09.1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7月5日招投标,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可带动脱贫群众1447户,6297人,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5)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2021年太康县农村入户路建设项目(28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28个,为常营镇、高贤乡等16个乡镇34个行政村新建农村村内道路,新建道路共计234575.5平方米,面层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为4.5米、4米、3.5米面层为15公分、18公分厚混凝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推经济发展,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改善生态环境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4933.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2.83万元,县级资金4031.02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5月5日招投标,2021年5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可带动脱贫群众2440户,9859人,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5)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2021年太康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1个,为大许寨、板桥镇等10个乡镇的25个行政村升级改造主管网40322m,新打机井1眼。改善脱贫户、行政村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333.9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333.98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7月5日招投标,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改善脱贫户、行政村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成果,改善生态环境,解决31594户126378人的供水不足问题,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2021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56个,预计投资29194.1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754.14万元、省级资金5200万元、市级资金2605万元、县级资金2635万元。

1. 2021年太康县种植、养殖及加工业产业项目(42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39个,为20个乡镇42个行政村新建种植类产业项目34个、养殖类产业项目6个、加工类产业项目2个,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吸纳脱贫户就业,带动脱贫户靠劳动脱贫致富,促进脱贫户长效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乡镇人民政府或村集体。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9695.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695.54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5月5日招投标,2021年5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验收

(4)绩效目标: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巩固脱贫成果,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可带动脱贫群众2821户,11444人,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 2021年太康县农田建设项目(7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7个,根据勘察设计方案对项目区开展新打机井及配套、新修机耕路、铺设PVC-U φ110地埋管、清淤沟渠新建桥涵等项目建设。共计土壤改良总面积9.5万亩,新打机井及配套1311眼,清淤沟渠24.882km,新建桥涵152座,埋设PVC-U110地埋管道328.875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12055套,埋设地埋线492.297km,包括监理费设计费及项目管理费,巩固脱贫成果。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144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50万元、省级资金3900万元、市级资金1905万元、县级资金2635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7月5日招投标,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的;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减少农业生产人工投入,增强农业用水效率,带动脱贫群众1444户6753人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 2021年太康县雨露计划项目(4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4个,按照职业教育:1500元/人/学期,短期技能培训:A类2000元,B类1800元,C类1500元,惠及脱贫人口7788人。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13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300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2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20日完工

(4)绩效目标:防止脱贫学生因学致贫、因学返贫,进一步提高脱贫群众就业能力,带动脱贫人口7788人就业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 2021年太康县金融扶贫项目(2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2个,一是为太康县脱贫户贷款贴息;二是风险担保金,注入承贷银行,拉动金融扶贫贷款10倍。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7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万,市级资金700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2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20日完工

(4)绩效目标:达到3000万元贷款规模,带动脱贫户7000户致富,减少脱贫户支出,促进脱贫户增收

(5)责任单位: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5. 2021年太康县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1个,为22个乡镇4708名保洁人员设置公益岗位。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297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79.6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

(4)绩效目标:设置公益性岗位,提高群众就业率,增加群众收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乡村振兴和群众脱贫致富创造良好条件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其他类项目

2021年其他项目计划安排1个,预计投资595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50.4万元

1. 2021年太康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1个,为22个乡镇754个行政村实施道路清扫保洁、河塘沟坡水域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垃圾桶管理、中转站管理等。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2)资金安排:预计投资595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50.4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7月5日招投标,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项目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提升脱贫户满意度和幸福感,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部门分工

(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相关单位为项目责任单位。

(三)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四)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会同水利局、交通局、环保局、住建局、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五)道路建设类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实现村与村全部通硬化路、通班车,班车有固定停靠点,停靠点有明显标示;种植、养殖及加工业产业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实施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工程,强化农业品牌建设,开展农产品产销衔接。

(六)审计局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部门,负责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工作。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1、2021年项目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于2020年11月份建设项目库,经县政府研究确定之后的项目。分配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评审、招投标程序。

2、县乡村振兴局把建设好的项目库进行公示并报送财政局,根据项目库的投资规模进行筹集资金、整合资金。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日报、旬报、月报等报表。

3、财政局各业务股室收到上级财政衔接资金指标文或应统筹整合的资金指标文件后及时报送预算股室,由预算审核后录入系统。每月向局党组报送整合资金情况表。

4、预算股确定录入后下达到农业股,农业股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向局领导汇报需拨付额度。经领导统一后及时与预算、国库协调,下达到资金专户。

5、财政专户资金是封闭运行,实行专帐管理和核算。全部实行转账制度。


(二)报账程序

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类、产业发展类项目。

1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类别、建设内容确定项目责任单位。

2项目责任单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引索对象信息,确保建设项目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包括脱贫村脱贫人口需求的项目)。

3项目责任单位提出项目建设申请,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审批后的项目按扶贫项目管理规定的程序执行(方案制定、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签订合同、公示公告、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

5项目竣工验收后,完善报账资料,填写资金拨付会签单。由财政局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核后予以直接支付。

八、监管措施

(一)部门监管

责任单位要全程监管本部门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并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乡村监督

项目乡镇、项目村要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在本乡镇、本村实施的项目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

实行全程公开公示制度。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建设目标等项目资金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进行村内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表: 2021年太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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