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财政局
太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太财字[2020] 号
太康县财政局 太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太康县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
自评的报告
按照《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18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34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林草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等文件精神,对照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太康县对全县2020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自评开展情况
(一) 认真学习《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林草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熟悉本年度绩效评价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太康县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的绩效考评,进一步强化对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从财政、扶贫等部门抽调人员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各项工作。将各项考评指标任务细化到各岗位,明确工作时限和完成标准,各责任人对照要求,抓好落实,接受督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三)对照考评量化指标,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完整填写自评计分表、基础数据表、资金使用情况表以及整理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并上报。
二、自评情况
对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我县对各项指标进行了自评。指标满分103分(含加分3分),其中5分不适用县级自评。县级自评满分98分,自评总分得98分(含自评加分3分)。
(一) 资金投入
1、 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2020年,县本级财政安扶贫专项资金7000万元,占中省资金14621万元的48%。
(说明:本年度中、省、市、县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745万元,其中县本级7000万元,市级财政3124万元,中省资金14621万元)
本项分值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二)
资金拨付
2、省辖市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效率
本项分值满分3分,不适用县自评。
(三)
项目和资金监管
3、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3.1市级信息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本项分值满分2分,不适用县自评。
3.2县级信息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太康县制定了《太康县扶贫项目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太扶贫组[2016]3号)和《太康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太脱指办[2018]21号),以县政府网站(www.taikang.gov.cn)、县电视台、政府视窗为主要公告平台。
年度内,按要求公开了《太康县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太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扶贫相关政策;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支持项目全部进行了公告。全年共在县电视台、政府视窗公告扶贫政策500多条次,发放宣传资料30多万份;共公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120个,中省专项扶贫资金14621万元,全部为基础设施类项目和生产发展类项目,公开率100%。
本项分值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3乡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在乡镇政府宣传栏或村级政务公开栏,对所在乡村实施的项目资金全部进行了公示。全年共公告整合项目120个,整合资金49733.3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1个,分配使用资金33898.41万元;产业发展类49个,分配使用资金15834.91万元。
本项分值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4、 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制定了《太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太政〔2020〕5号)、《太康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太脱指文〔2020〕5号),落实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制,做到了项目乡镇、项目村、县主管部门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监管到位。同时,下发《太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实地督查核查的通知》,对全县部分整合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项目进展顺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大,整合项目资金的得到安全有效使用。
公示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扶贫资金,
设立了举报咨询电话(0394-6812899,0394-6822325),共接受电话咨询178条,多涉及精准识别进入、退出等方面的问题,无项目资金方面的问题。所反映问题都做到了及时办理,反映人对此比较满意。
财政部动态监控平台预警信息为0,绩效目标填报比率达100%,监控平台资金支付比率达100%。
本项分值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5、项目库建设及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了《太康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太扶贫组〔2017〕1号),明确了项目库建设的组织领导、基本依据、重点范围、申报程序、时间要求、动态管理、职责分工等。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从项目库择优选择项目120个,资金49733.32万元。
本项分值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6、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制定《太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太政〔2020〕5号)、《关于印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太脱指办〔2017〕14号),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纪要形式,明确项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并严格督促落实,按文件要求和《纪要》规定执行,保证了建设建设质量和绩效。
本项分值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7、项目建设进度
至2020年11月1日,中省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到项目比例100%,项目完工率100%,已拨付资金14621万元,中省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率100%。
整合资金49733.32万元,已拨付41298.58万元,拨付率83.04%。
本项分值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四) 资金使用成效
8、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
本年度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拨付,无结转结余。
本项分值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9、 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
9.1宣传培训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参训对象为各有关部门分管扶贫工作副职、乡镇扶贫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支部书记,累计培训人数4000多人次,发放资料4万余份。主要培训内容为扶贫政策解读、法律法规、项目资金等。我县探索的“五养模式”、构树扶贫等脱贫攻坚模式,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南日报》《周口日报》《中央电视台》《河南电视台》“新闻头条”等省级以上媒体上报道200余条。同时,对有关统筹使用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管理办法、项目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工作简报等,及时整理统计上报。
本小项分值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9.2管理制度
县政府3月份制定了《太康县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7月份制定了《太康县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方案》,对方案内容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了年中调整、年末调实。制定完善了《太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太政[2020]5号)、《太康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太脱指文〔2020〕5号)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操作流程》(太财字[2018]31号),方案、办法、制度覆盖所有整合资金项目,具体、详实。
本小项分值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9.3整合资金进度
本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49733.32万元,实际整合总量49733.32万元。实际整合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的100%。
本小项分值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9.4整合资金支出进度
全年安排整合资金项目数量120个、49733.32万元。整合资金落实到项目比例100%。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41298.58万元,占整合资金规模的83.04%。其中,专项扶贫资金24745万元,支付率达100%。
本小项分值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在资金整合上,太康县财政局保障巩固脱贫成效资金需要,坚决做到应整尽整,无干扰整合、整合不到位、超范围整合等问题。
10、 贫困人口减少
全县2020计划脱贫5550人,实际完成脱贫人口5550人,贫困人口减少到0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
本项分值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11、 精准使用情况
按照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要求的使用范围,瞄准贫困对象,精准安排使用。全年安排整合项目120个,整合资金49733.3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1个,分配使用资金33898.41万元;产业发展类49个,分配使用资金15834.91万元。具体为:
11.1、202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安排资金14056.47万元,项目5个,为龙曲镇、高朗乡等5个乡镇51个行政村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对项目区开展新打机井及配套、新修机耕路等项目建设。达到旱能浇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机井配套完备,刷卡浇地的现代农业,可带动贫困群众3040户13239人,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11.2、2020年度农村危桥改造项目
安排资金4408万元,项目2个,为转楼乡、龙曲镇等22个乡镇127个行政村重建桥梁137座。改善全县22个乡镇7909户3387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贫困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11.3、2020年度道路建设项目
安排资金14505.74万元,项目63个,为五里口乡、马厂镇等22个乡镇97个行政村实施道路建设项目,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可带动贫困群众4724户20091人,建成后所属权移交给村集体。
11.4、2020年度危房改造项目
安排资金928.2万元,项目1个,对太康县22个乡镇危房户实施危房改造,确保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11.5、2020年度金融扶贫项目
安排资金1068.96万元,项目2个,一是为太康县贫困户贷款贴息;二是风险担保金,注入承贷银行,拉动金融扶贫贷款10倍。达到3000万元贷款规模,带动贫困户7665户脱贫致富,减少贫困户支出,促进贫困户增收。
11.6、2020年度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安排资金1135.95万元,项目5个,增强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水平,为其增收致富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防止贫困学生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可带动贫困群众6872人。
11.7、2020年度种植、养殖及加工业产业项目
安排资金13630万元,项目42个,为马厂镇、高朗乡等17个乡镇49个行政村实施种植、养殖及加工业等产业项目。调整群众种植、养殖结构,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可带动贫困群众5623户23883人,所属权移交给各乡镇人民政府或村集体。
本项分值满分24分,自评得分24分。
(五)工作评价
12、扶贫资金数据材料报送
对有关统筹使用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情况,包括整合使用方案、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工作简报等,全部做到了及时收集、及时统计、及时报送。
本项分值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七) 加减分指标
13、机制创新
13.1.1实行项目建设“四步”工作法
根据“业务相近、职能匹配”原则,由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确定项目责任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实行项目交办、催办、督查、问效“四步”工作法,提高了建设效率,保证了建设效果。
13.1.2实行资金拨付“会签”制度
在资金拨付节段,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整合资金拨付会签单”,经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主管领导、县长审核会签后拨款,确保资金安全运营。
本项自评加分3分。
13.2违规违纪
对上级和本县督导、抽查、检查、暗访、巡查、评估中指出的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问题,及时、全部、精准整改到位。全年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本项自评不扣分。
太康县财政局 太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