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时间: 2019-05-16 16:31:0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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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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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构成及经费供给形式
(一) 部门构成
(二) 经费供给形式 
第二部分 职能和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承担全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承担全县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一)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制?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十二)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 
(十三)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 
(十四)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附: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一、部门构成及经费供给方式 
(一)太康县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数37人,单位性质行政,经费预算性质财政预算拨款,内设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 、财务股、地籍测绘股、用地审批股、土地利用股、规划管理股、矿产与地质资源管理股。
(二)太康县国土资源局,事业编制289人,实有413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事业,经费预算性质财政预算拨款,内设 :地产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国有土地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23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 
第二部分
二、职能和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调查研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县辖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县域内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二)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责任。拟订全县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辖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县辖区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及县域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和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与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制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参与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市政府和经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落实全县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全县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承担全县土地登记、地籍调查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全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县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落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全县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察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成果,依法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十)承担全县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制 
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收益分配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 
(十二)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推广应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不动产权属登记政策,负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十四)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部分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本部门、单位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预算资金、政府采购及“三公”经费全部公开。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部门、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用于下一年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增加当年追加支出的计划;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四)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非税优惠政策等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单位预算包括:办公室等8个行政股室、地产中心等28个二级事业单位。 
第四部分
四、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2736.38万元,支出总计2736.38万元,与2018年3782.2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45.84万元,减少27.6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78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738.16万元,二者综合影响使收、支总额各减少1045.84万元。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273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36.38万元; 上级转移收入 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273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3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736.38万元,一般公务预算支出预算2736.38万元。与2018年3782.2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减少1045.84万元,减少27.65%。主要原因:项目预算收入减少1784万元;基本支出收入增加738.16万元,二者综合影响使收、支总额各减少1045.84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3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02万元,占7.27%;医疗卫生(类)支出63.75万元,占2.33%;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473.61万元,占90.4%;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6.3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62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1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6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支出。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8、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10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厉行勤俭节约。 
(1)、因公出国(境)费 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0元增加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0元,增加0元。 
(3)、公务接待费9.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10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厉行勤俭节约。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9.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1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由于我单位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所以不存在收支数据。
1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国土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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