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
来源: 县城市管理局 时间: 2024-12-03 10:04:04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

等设施许可

 

一、申请条件

(一)经城市规划部门许可;

(二)在桥梁上架设管线、杆线的,还需要管理单位及原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安全意见。

二、申请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可使用电子身份信息2、可容缺受理)

(二)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申请表

(三)缴纳城市道路挖掘费凭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营业执照(1、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2、可容缺受理)

(六)管理单位及原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安全意见

三、申请流程

(一)审核: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所交材料齐全的,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受理签订承诺书,需要现场勘查的,由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现场勘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二)决定: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对内容进行审查;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当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四、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公布)第三十二条;

(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

 


责任编辑: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