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太康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号建议的答复
太市监〔2023〕35号
尊敬的庞德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网购监督管理的建议”已收悉,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欢迎提出宝贵建议意见,我局诚恳接受。
近几年,直播带货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兴起,拓宽了消费者的购物渠道,提升了人们生活的便利程度。但与此同时,夸大宣传、假冒伪劣商品频现、销售数据造假、带货主播“翻车”等问题也不断被消费者诟病,折射出直播带货行业乱象丛生。在直播购物中,“夸大其词” “鱼龙混杂”“货不对板” “假货太多”等成为消费者集中吐槽的焦点。
针对直播带货乱象。去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网络直播平台方的监管职责。平台要认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引导入驻商家恪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守法合规经营,同时对电商经营者的资格、直播内容等进行审查,并就其存在的风险提示消费者。针对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遭遇的问题,平台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及时查处直播带货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完善平台监管措施和处罚方式,促进净化直播购物环境,不断提振消费信心,保障行业长远发展。
假货是直播带货的一颗毒瘤,严重阻碍行业发展,必须将其根除掉。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行为都有相应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在强化平台监管的同时,加强对直播带货的常态化巡查,强化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监管,严肃查处直播带货中违法违规行为,对售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绝不纵容,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促进直播带货走向正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直播带货前景广阔,但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各方共同努力。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全社会形成合力,还网络直播平台一片清朗。特别是带货主播们,更应牢牢坚守职业道德,坚持高度自律,恪守法律底线,切莫以身试法。
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