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校车安全运营与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车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根本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和家长长期关心和担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的重要工作。现将我县校车的基本情况、工作措施与成效、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向您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太康县现有校车401辆,现有县政府批准的校车公司两家(太康县童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康县永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其中学校使用童安校车公司校车224辆,学校使用永安校车公司校车24辆,其余为学校自行购买车辆。所有校车都已安装GPS,并列入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的管理视线,依法逐步建立健全校车综合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尽力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遏制和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运营模式
(一)公办学校运营模式
根据我县实际,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暂不分配校车份额,主要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的原则,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1.城区中小学学生按划分学区实施就近入学。学生采取步行或乘坐公交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护送的方式上学。
2.公办幼儿园学生由监护人接送。
3.农村中小学学生距离学校较近步行上下学,距离学校较远家长有条件接送的由家长接送,家长无法接送的尽量安排到有寄宿条件的学校,以减少交通安全风险。
(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运营模式
1.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原则上采取就近入园的办法,由监护人接送。
2.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应使用专用校车。采取“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自主经营”的模式,由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出资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根据成本核算向学生收取一定的乘车费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三、措施与成效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近年来,县政府多次召开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联席会,以及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参加的全县校车整治整改暨校园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全县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先后出台《太康县校车服务实施方案》《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康县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太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校车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太康县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幼儿园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等管理措施和办法。
1.规范化管理。凡学校购买或聘用校车及驾驶人员都纳入教育、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管理视线,未经备案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坚决予以纠正,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有效杜绝拼装车、三轮汽车、报废车、农用车等车辆接送学生;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校车驾驶人的相应资质,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验,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死亡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禁止驾驶。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还重点完善了全县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周边设置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线、减速坎、警示牌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规范化水平。
2.户籍化建档。对所有学校校车数量、驾驶人、安全管理人、接送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建立“户籍化”档案,不漏一校、一车、一人。并做到“三个一律”:凡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一律禁止驾驶校车;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凡是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每辆校车实行“六定”“四见”管理制度,“六定”即每辆校车都有固定的驾驶员和随车管理人员,固定车辆及班次,固定学生座位,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固定接送路线,固定接送时间;“四见”即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安全管理责任人,见校长。
3.动态化监管。一是进行实时监控。我县现有校车已全部安装GPS监控装备,建立了实时监控平台,所有监控平台都实现联网,可以实时监控每一辆校车所在位置、运行路线和车内人员。二是强化路面巡查。县教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定期采取路面拦截检查的方式,实时查看校车安全运行情况,有效遏制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公安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协调辖区派出所协助交管部门查处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地区校车不漏管。三是发动社会监督。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校车整治公益宣传广告,向全社会公布县公安局、教体局校车安全举报电话,县教体局每学期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告知家长举报电话,动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共同关注校车安全问题,凡发现校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及时查处。
4.常态化督查。一是开展综合执法。成立校车安全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县教体局、交通运输管理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合执法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整治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实施挂钩制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查,随时把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抄告给县教体局,再由县教体局通报至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实行分片督查。县教体局实行局领导包乡制,分片督导,定期组织人员成立督查组,对负责区域校车安全运行情况开展一次系统的检查、督查,检查、督查情况进行记录存档,发现隐患及问题及时发出限期整改的书面通知,并做好跟踪落实。各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带队,定期或不定期在学校门口或校车运行路线上进行检查。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对查获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超载车辆勒令其卸载转运,暂扣违法车辆,责令驾驶人写下保证书,对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15天。县教体局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学校举办者、园长、随车照管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停办整顿或取缔,同时,对相关责任领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宋琼 联系电话:0394-681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