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县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充电桩设施建设》的提案(生态文明和城市建设类、068号)已收悉,现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周口市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电动汽车充电建成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周充电设施办〔2024〕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补齐县城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满足城区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我局提出的关于申请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正在编制。2024年,我县充电桩建设任务220个,已建成156个,76个已投运,80个建设已完成暂未投入使用;建设完成充电站16座,剩余7个充电站共78个充电桩正在逐步建设。
下一步,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需要。我局将持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规划编制。科学引导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落实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科学、合理依据和引导。严格执行标准目录要求,摸清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加快项目谋划储备,推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提高项目成熟度,尽快实现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密切关注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动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上级财政的支持,确保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督导力度,定期对各个充电站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推进和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对存在问题并拒不整改的充电站,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保障充电设施管理工作有效运行,有效促进我县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后,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