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对政协第十四届太康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02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县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提案》(经济建设类)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现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管理事关农民居住权益,是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县自然资源资源局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工作。严格按照《太康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引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相关手续。
一是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过程中,主动征求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优化空间总体格局,围绕乡村振兴等需求,融合城乡发展空间,完善县域乡镇空间布局规划和五类村庄规划。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除毛庄镇、城关镇、城郊乡外,着手开展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129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振兴,统筹考虑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要素,逐个明确村庄定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绘就乡村振兴“底图”。
二是按照“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原则,持续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让农民手中尽快拿到红色“放心证”。截止目前,全县共计完728个行政村352305宗宅基地上的农房登记测量工作,外业调查数据已通过省级验收,电子签名和乡、村两级审核、公示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加大土地巡查监督力度,对新增违法违规占地“零容忍”。同时加大对违反村镇建设规划、私下买卖土地、未批先建、乱占滥用土地、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制止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违法行为。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自建房管理相关政策,不断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和房屋建筑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自建房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
感谢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各项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