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农业农村局对太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003号的答复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4-09-09 14:52:0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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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太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力度的建议》(003号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2024年8月28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印发了关于征求《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意见的函。试点内容主要是三大价格机制,即“完善市场化议价机制”、“健全价格引导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宣传试点工作方案,让经营者(包地户)及时了解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有关政策,有效防止部分农户恶意抬高土地租金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2023年5月,县政府印发了《太康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方案》(太政办〔2023〕10号),对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基本原则、规范管理、风险防范等各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今后,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打消思想顾虑,放心大胆地规范流转承包地。

三、持续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种植大户建设晒粮场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0〕55号)文件要求,经营者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在乡镇政府提交设施农业用地规范备案材料,进行备案后,即可按照法定程序建设使用设施农业用地。近几年,我单位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办理了多件设施农业用地规范备案工作。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密切配合,为种植大户建设晒粮场地作出更好服务。

今后,恳请你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此复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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